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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事业单位管理人才、公有控股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年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 【发布单位】人事部
  • 【发布文号】国人厅发〔2006〕2号
  • 【发布日期】2006-01-05
  • 【生效日期】2006-01-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人事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事业单位管理人才、公有控股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年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事业单位管理人才、公有控股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年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国人厅发〔200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各人民团体人事部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人事部门:

2005年11月,人事部下发了《关于填报〈二○○五年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表(试行)〉和〈二○○五年公有控股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表(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33号),对年报工作进行了布置。为切实做好2005年事业单位管理人才、公有控股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可自行下载统计软件。《全国人才资源统计信息管理系统2005―基层版》和《全国人才资源统计信息管理系统2005―综合版(for Access)》软件已上传至人事部网站(www.mop.gov.cn/rctj)和国家统计局网站(www.stats.gov.cn),请按照要求下载。软件下载和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全国人才资源统计调查”网页的“解疑释惑”栏目向国家统计局计算中心咨询。

二、尚未开展年报布置和培训工作的地区和部门,请抓紧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年报布置和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的检查指导,帮助基层统计单位解决统计年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四、鉴于软件下发时间较晚,年报汇总数据上报时间顺延。请务于2006年4月底前(无京外单位的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于3月底前)报人事部规划财务司。

五、请在完成2005年统计年报任务的基础上,对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管理人才、公有控股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工作(包括报表制度、统计软件等)进行认真总结,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并于2006年5月30日前报送人事部规划财务司。

联系电话:010-84214962,84228935

人事部办公厅
二00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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