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卫生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2-22
- 【生效日期】2008-02-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卫生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2008年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2008年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2008年卫生应急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卫生部关于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全面推进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和《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加强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预案体系建设,切实落实卫生应急工作总体部署和各项措施,积极推进卫生应急工作全面展开,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增强卫生应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全面做好卫生应急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保障,也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实现健康中国2020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条件。不断增强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突出“一案三制”建设的重点,进一步强化卫生应急工作常态管理,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努力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的目标要求。
二、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全面理解《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要意义和对卫生应急工作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结合卫生应急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应急措施,坚持依法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组织《突发事件应对法》专题学习,对从事卫生应急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不断完善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基础,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卫生应急专门行政法规为主体的卫生应急法律法规体系。
三、落实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不断提高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水平
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切实加强卫生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中央、省、市(地)、县四级卫生应急工作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卫生应急工作机构的各项工作职能,规范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工作的开展,全面提高卫生应急工作管理水平;加强基层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抓好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的建设,不断提高基层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健全卫生应急专家库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建立健全现代科学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
四、着力夯实卫生应急工作基础,大力推进体系建设规划目标的实现
大力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强化卫生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夯实卫生应急工作的基础。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注重平急工作并举,做好应急预防准备;强化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快速应对水平;努力构建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功能齐全、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
五、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卫生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践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着眼于快速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足于卫生应急常态下充分准备;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卫生应急预案动态更新修订机制,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制度,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网络系统建设,完善自然灾害卫生应急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推进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项目建设的完成,逐步实现全国卫生应急工作联网互通;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协调调用机制,建立健全卫生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目录与标准;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认真实施卫生应急培训规划,加强规范卫生应急演练;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监测预警和调查处理,建立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和可利用资源数据库;建立客观、科学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评价指标和评估体系。
六、加强卫生应急工作联防联控,协调有序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建设。完善部门和地区间联防联控机制及内地与香港、澳门三地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沟通和联防联控机制,联合开展培训、联合演练和联合督导检查,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共同协调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七、完善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沟通机制,动员全社会协同应对公共卫生事件
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规范、及时准确报告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实施《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完善信息管理,健全信息平台,快速信息分析反馈,强化信息数据利用,规范信息报告发布。实施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风险沟通指南》,编制和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指南》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手册》,广泛开展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认知水平和防护能力,动员全社会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八、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对措施
深入贯彻《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战略》,切实提高突发急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应对能力;抓好鼠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规范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排查和管理以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完善国家病原微生物卫生应急实验室网络,加强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检测、鉴定和处置能力;做好中毒、核和辐射损伤等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反恐怖卫生应急、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和北京2008年奥运会等重大活动的卫生应急保障,有效应对其它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九、认真实施《国际卫生条例》,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
强化监测预警、快速反应等实施《国际卫生条例》的核心能力建设;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国家、地区在卫生应急管理、预防与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评估与重建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不断完善信息沟通机制、技术合作机制、资源共享机制和联合防控机制;注重卫生应急策略和技术研究,善于总结推广在实践中积累的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我国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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