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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建设部关于公布首批《中国国家自然遗产、 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的通报
  • 【发布单位】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城[2006]5号
  • 【发布日期】2006-01-12
  • 【生效日期】2006-01-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建设部关于公布首批《中国国家自然遗产、 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的通报

建设部关于公布首批《中国国家自然遗产、 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的通报

(建城[2006]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园林局):

根据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立〈中国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工作的通知》(建城[2005]56号)精神和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标准,经对申报单位资源价值、管理状况综合评审,现将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等30处符合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标准的申报单位列入首批《中国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并予以公布。

设立《中国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是进一步完善我国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保护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我国遗产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希望列入《中国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的单位总结经验,再接再厉,认真做好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保护、建设和管理的各项相关工作,在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保护管理方面取得更大成绩。希望各级管理部门积极组织开展中国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申报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国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我国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管理水平,促进各遗产地的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首批中国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首批中国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名单

一、首批中国国家自然遗产预备名录名单(17处)

1、黑龙江省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

2、吉林省长白山植被垂直景观及火山地貌景观

3、福建省海坛风景名胜区

4、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

5、江西省武功山风景名胜区

6、河南省云台山风景名胜区

7、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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