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财政部
- 【发布文号】财政部公告2006年第1号
- 【发布日期】2006-01-16
- 【生效日期】2006-01-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财政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财政部公告2006年第1号
财政部公告2006年第1号
2006年国债还本付息工作即将开始,现将2006年到期国债还本付息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6年到期国债品种及条件
(一)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国债
以下国债于到期日归还本金和全部利息。
1.2001年3月1日至4月30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一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14%。
2.2001年5月15日至7月14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二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14%。
3.2001年9月14日至11月13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三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14%。
4.2003年2月20日至3月31日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一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2.32%。
5.2003年4月1日至7月31日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二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2.32%。
6.2003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三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2.32%。
7.2004年6月10日至25日发行的2年期凭证式(三期)国债(电子记账),到期年利率为2.40%。
8.2004年9月6日至17日发行的2年期凭证式(五期)国债(电子记账),到期年利率为2.40%。
(二)按年付息国债
以下国债于到期日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1999年记账式(一期)国债,期限7年,年利率为4.88%,于2月26日到期。
2.1996年记账式(五期)国债,期限10年,年利率为11.83%,于6月14日到期。
3.1999年记账式(三期)国债,期限7年,年利率为3.20%,于6月18日到期。
4.2003年记账式(五期)国债,期限3年,年利率为2.32%,于6月23日到期。
5.2001年记账式(六期)国债,期限5年,年利率为3.36%,于7月13日到期。
6.1999年向商业保险公司发行的定向(一期)国债,期限7年,浮动利率,2006年付息年利率为2.75%,于 8月13日到期。
7.1999年记账式(十期)国债,期限7年,浮动利率,2006年付息年利率为2.85%,于11月10日到期。
8.2001年记账式(十三期)国债,期限5年,年利率为2.86%,于11月27日到期。
9.2004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期限2年,年利率为2.98%,于12月15日到期。
(三)贴现国债
以下国债于到期日按面值偿还。
1.2005年记账式(二期)国债,期限1年,于3月15日到期。
2.2005年记账式(十五期)国债,期限3个月,于3月26日到期。
3.2004年记账式(五期)国债,期限2年,于6月15日到期。
4.2005年记账式(六期)国债,期限1年,于6月15日到期。
5.2005年记账式(十期)国债,期限1年,于9月15日到期。
二、其他有关事项
(一)2006年各类到期国债利息均按单利计算,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二)2001年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5年, 2003年3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3年,2004年2年期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持有时间不满2年,均按上述国债发行时规定的提前兑取分档利率支付利息,具体利率请向各兑付网点查询。
(三)凭证式国债的兑付由原售出机构网点办理;特种定向债券的兑付由当地财政部门办理。
(四)以前年度到期应兑未兑的实物国债,2006年可继续到当地常年兑付网点办理兑付,各地常年兑付网点地址请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国库部门查询。
(五)附息国债2006年利息支付办法,由各交易场所或登记结算机构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布并施行。
特此公告。
二OO六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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