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推荐2001-200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函
  •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文号】环函〔2006〕39号
  • 【发布日期】2006-01-24
  • 【生效日期】2006-01-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推荐2001-200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推荐2001-200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函

(环函〔2006〕39号)




全国普及法制常识办公室:

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做好2001-200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05〕87号)和你办《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01―200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评选表彰名额分配的通知》要求,我局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下而上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并将拟推荐名单在我局网站进行了公示。

根据评选推荐结果,我局推荐沈阳市环境保护局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华冰群、陈凯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现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审批表及先进事迹材料报送你办,请予审查。

附件:1.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审批表

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审批表
附件: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推进“四五”普法工作 再创沈城美好环境

――沈阳市环保局“四五”普法工作事迹材料

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依法推进沈阳市环境保护工作,“四五”普法以来,沈阳市环保局始终坚持以环境保护普法工作为载体,以公众参与政务公开为保障,以多种宣传方式联动为手段,切实加强环保法制宣传工作,为进一步改善沈阳市环境质量,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做出了贡献。

一、统一环保普法工作思路,强化环保普法领导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计划》及省、市关于“四五”普法工作的具体规定,沈阳市环保局制定并发布实施《沈阳市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四五”规划》,规划确定了“四五”环保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目标、对象和主要内容,并提出具体的工作方法和实施步骤。

根据规划要求,市环保局成立了环境“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市环保局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与宣教中心联合负责全市环境“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在年度经费预算中,设立了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从组织上和物质上保障环境“四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四年以来,沈阳市环保局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一直统一监管全系统的普法宣传、法制教育、公众参与等普法相关工作。

2005年,沈阳市环保局又进一步完善了沈阳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为了四项法制基础工作之一。同时,依托该责任制,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年终评优考核相结合,从而提高了全系统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视程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教育队伍能力,沈阳市环保局一直坚持聘请国内法律界知名专家作为法律顾问,为普法工作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在2005年,特别聘请了中国环境法学界的权威王灿发教授作为法律顾问,通过开展系列法律讲座的形式提高全局法制工作人员的素质,从而加强我局普法工作队伍的建设。

经过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目前,沈阳市环保局已经形成了“领导干部挂帅,专家学者辅导,部门系统联动,社会公众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思路,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高速发展带动了其他法制工作的进步,沈阳市环保局近五年来的行政处罚错案率一直为零,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案件连年递减,2004年行政复议为零,行政诉讼仅有两件并全部胜诉。

二、开展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全社会环境法制意识

在“四五”普法期间,沈阳市环保局一直坚持让全社会参与到普法工作中来的工作原则,形成社会范围内的“普法网络”,每一个公民、企业或组织既是普法工作的对象,也是普法工作的实施者。

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标志着这一工作成果的《沈阳市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办法》已经于“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通过并颁布,该办法将于2006年1月1日实施。

这部办法扩大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权利,包括获得信息的权利、参与立法的权利、参与政策制定的权利、参与审批的权利、参与执法监督的权利等共9项。同时,该办法也有力的推进了环境保护普法工作的开展,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设大量的新渠道,特别是根据该办法即将成立的环境咨询委员会,作为一个民意的组织,将架设一座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在下一个五年普法计划中,依托环境咨询委员会开展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是普法工作的一个新尝试,它一改以前由政府直接给予公众法律信息的传统普法模式,将法律信息的发布,法律信息的解释以及法律信息的应用和反馈通过公民组织与社会群体之间沟通完成,公民将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法制宣传教育机构,这样就极大的简化了公众获得法律信息的成本,也增加了社会对普法工作的监督。

普法网络的建设,是保证公民的各项权利,也是对该局行政工作的一个督促与激励,在社会各界关心热爱环境保护行政管理工作的群众帮助下,该局的各项行政管理工作都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特别是执法、审批、信访等与百姓息息相关的工作,多次被群众表扬,信访案件连年保证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高达90%以上。

三、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强化环境执法人员能力,提高市民环境法律意识

2002年7月,沈阳市环保局第一次与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和美国律师协会亚洲法律委员会共同举办了中美环境法制培训项目。培训项目汇集了众多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参加培训的人员包括法官、律师、企业代表、政府官员、非政府组织领导、媒体代表和普通公民等对环境决策感兴趣的七个团体的代表。与会专家、学者全面介绍了目前国内外环境法的发展动态和我国环境法制的进展情况、世界主要国家环境法概貌以及国际环境法的发展趋势,使与会代表系统地了解环境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提高了与会代表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

该活动的成功举办,使沈阳市在环境法律宣传教育领域,又有了很大的飞跃,同时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沈阳市环保局又在2003年和2004年先后两次与美国律师协会、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举办了该项研讨会的第二界和第三界培训班,均获得成功,许多外国朋友也对该局高度重视法制教育与宣传的工作态度给予很高的评价,并希望今后能够再次合作。

目前,沈阳市环保局又在策划以该类活动为基点,进一步开展违法单位负责人法律知识培训,增强其遵法、守法意识。开展执法人员岗前培训、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培训,并实施培训上岗制度,使执法人员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具备正确运用法律法规执法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广泛聘请国内外各类专家学者,让沈阳市的人民群众能够了解和掌握更多的环境法律知识。

四、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活动,为普法工作增新添彩

普法工作如何能够摆脱以往的单一讲解模式,变为多种多样,内容丰富,形式多彩的宣传工作,一直是沈阳市环保局重点研究内容之一。

这五年来,沈阳市环保局的法制宣传主要内容是:“以宪法为宣传基础,以行政法和环境法为主要宣传内容”。通过几年来的环境保护普法工作实践,总结出一套立体化的普法宣传教育体系,概括为:“针对不同年龄段开展不同类型宣传,针对不同社会群体开展不同形式宣传,针对不同法律内容利用不同渠道宣传”。

1、启动“绿色成长计划”让环境法宣传教育走入校园。该活动主要针对青年学生对环境保护的兴趣开展,结合每年的环境法知识比赛和各类活动,评选“绿色学子”,这一活动不但推动的环境法制宣传工作的开展,同时将环保知识融入其中。

2、组织三大宣传群体,为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工作开辟新战线。沈阳市环保宣传队、沈阳市环境教育讲师团及驻沈各高校环保社团作为我市环保宣教阵营中的生力军和先锋队,始终保持着高度的环保责任感,常年进行义务宣传教育活动,为环保法制宣传工作作出了突出的贡献。3、各类形式多样宣传活动深入人心。在近年来的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工作中依托以上1个计划和3个群体,沈阳市环保局组织了多次社会影响极佳的环保法制宣传活动,在2003年开始举办的环境保护法制大学生辩论赛,在2004年结合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举行的大型户外宣传活动,在2005年4月迎接新固废法颁布实施举行的发放布袋杜绝生活垃圾的大型公益活动都取得了成功。

四五普法的五年间,沈阳市环保局共开展大型法制宣传工艺活动百余次,直接参与人数二十多万人,有效的配合的环境保护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在社会上取得了良好反响,同时与各类媒体都建立了广泛密切的联系,他们的支持也为沈阳市环保局开展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工作提供了帮助。

这些成果的获得,与沈阳市环保局多年来重视法制宣教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教工作是密不可分的。为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法制宣教工作,沈阳市环保局又制定了详细的规划,将在下一个五年中认真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方位多角度的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环境保护事业的不断发展奠定基础。

开启绿色之剑创建绿色家园

――华冰群同志“四五”普法工作事迹材料

华冰群同志10年来一直在河北省环境保护局政策法规处工作,主要负责法制宣传教育、执法证件管理、处罚、复议、地方环境立法、执法检查等环境法制工作。现将该同志在“四五”普法期间所做的工作简要介绍如下:

一、起草了《河北省环境保护系统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明确了“四五”环保普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内容、对象、工作方法、实施步骤及组织保障、经费等内容。该规划印发后,成为各设区市、县(区、市)环保部门开展环保“四五”普法的重要依据。

二、组织开展环境法制培训学习。五年期间,组织或参与组织全省系统内新任局长培训、 环境执法业务培训、行政处罚与听证培训、环境法制培训师资培训、新法培训、扩权县环境执法业务强化培训及本局军转干部培训、新进执法人员岗前培训、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等各类环境法制培训班18个26期,培训环境执法人员2320人次,其中局长400人次,培训师资120人次。邀请国家环保总局、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环境干部管理学院、河北行政学院等单位的领导、专家教授16人次到班讲课,保证了培训的质量,博得广大学员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负责或参与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学习培训制度:一是局领导法制讲座制度;二是基层环保领导干部岗位培训制度;三是法制人员专业培训制度;四是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五是新法学习培训制度;六是机关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制度的完善,使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学习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三、利用全国普法日,积极宣传环保法。在全国普法日,谋划并组织有关处和局直属单位实施了一系列宣传活动。普法日当天,在省普法办指定的位置,摆放环境警示教育展板累计70块;设立现场举报台和环境法律咨询台各一个,累计10个;五年累计发放宣传单、手册、宣传画等10000余份。今年普法日,邀请河北师大商学院学生环保组织的志愿者20人和环保热线创办人1人参加宣传活动,成为我省省直部门两个宣传场地之一的西清公园宣传区一道亮丽的风景,博得了前来视察的各位省、厅领导的好评。同时,与河北电视台“绿色家园”栏目进行合作,拍摄系列宣传片,该同志多次参加这个节目,接受电视采访或就案说法,或对案件进行点评,宣传广大群众。

四、在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期间,积极参与环保宣传月活动。参与环境法律宣传材料的准备或审定工作。负责环境法律咨询台,现场接受咨询,耐心解答过往群众的疑难问题。散发资料,五年来共散发宣传资料15000多份。在局机关公开栏制作了五期环境法制宣传专题橱窗,在大门口悬挂了“加强环境法制,依法保护环境”的大幅宣传标语。在河北电视台“绿色家园”节目滚动播出环保宣传标语,仅2001年就制作并在“绿色家园”节目播出三期系列就案说法节目。

五、 开办“绿色之剑-华冰群环境法制园地”网络论坛,进行环境法制宣传。2005年8月,该同志自己在河北省环保局门户网站的“环境论坛”开设了环境法制论坛,设立了资料库、观点、言论、论文、案例和咨询中心等栏目,公布了自己的电话,粘贴新的法律法规,转贴有关的文章,摘编或转贴有关的观点,接受广大群众咨询,已经产生了良好反响。不断有人点击或通过电话咨询。初步统计,今年4月27日-12月16日,该同志已对190个来自企业、普通百姓、环保部门、其他部门等不同方面的咨询电话进行了热情解答,耐心解释,宣传环保法律,咨询人多比较满意。

六、谋划并组织在全省环保系统开展环境执法“四项”基本功训练活动。今年5月,在先进性教育征求意见阶段,该同志向局党组提出了关于开展对全系统执法人员执法基本功进行训练,抓好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环保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的建议。这一建议很快被局党组采纳,并确定为精通环保法律、熟知公共法律、熟悉执法相对人、熟练制作法律文书的四项基本功训练。该同志起草印发了《河北省环境执法“四项”基本功训练活动实施方案》。这一活动的开展,迅速在全省环保系统掀起了学法高潮,或请进来讲课,或走出去学习,或自己组织培训,本单位的业务骨干也进行讲课,都收到了良好效果。

七、经常应邀到基层宣讲环保法,已先后到设区市、县(市、区)环保部门组织的环保执法培训班、三级干部培训班、行政处罚与许可培训班、企业厂长(经理)环保培训班、法律文书填写专项培训班进行授课。五年来,在本局、设区市和县级环保部门组织的各类环境法制培训班讲课32次,宣讲环保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法律文书的用途和填写、环保基本国策、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基础知识和新理念,开阔了环保部门特别是基层环保部门执法人员的视野,增长了知识,更新了理念。该同志2003年出版的专著《中国环境行政处罚的理论与实践》(后附录有常用环保法、公共法和河北省的地方性环保法规和规章)一书,一时间也成了设区市、县(市、区)环保部门干部职工的案头书。

八、通过清理行政许可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行环保法宣传。2001年配合省审改办对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共清理52项,省审改办确认为42项,其中取消12项,不作为许可事项而剔除的8项,保留22项。取消、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该同志主动汇总整理后贴在“河北省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上,供广大群众查阅。同时,起草印发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七项配套制度和八项便民为民措施,一并贴在局门户网站上。今年以来,还对照环保法律法规整理了我局的130多项实施环境管理的行政权力的名称和法律依据,报经局领导审定后即粘贴在局门户网站,一是宣传群众,二是便于群众监督。

九、利用其他工作机会进行环境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在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特别是在组织听证或听取当事人申述、申辩时,耐心向当事人解释法律法规的规定,晓之以理,使当事人口服心也服,增强其环境法制观念;二是在参加河北省委统战部组织的智力扶贫活动中,利用自己负责宣讲文明生态村创建有关问题的机会,同时给听讲座的广大群众宣讲环境保护法制度,提醒大家在搞项目建设的同时,一定要依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保护环境,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在河北电视台“反腐警示”栏目做嘉宾时,利用湖北武汉市某区环保领导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案例,宣讲有关的环保法律知识,提醒广大环保干部职工一定要依法行政,尽职尽责;四是利用配合人大开展环保执法大检查的机会,对排污企业宣讲环保法律制度和有关的规定,增强企业主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五是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经常到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处进行调查,听取他们的意见,并趁机进行环保法宣传,效果良好;六是在参加“严查不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企业进行检查时,为了减少冲突,缓解抵触情绪,多是先进行一段环保法的宣传,晓之以法,明之以理,促进了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七是在参与地方环境立法、深入企业进行立法调研时,向企业认真解释立法中的有关制度和主要规定,介绍有关的背景、法律依据和国家产业政策,既宣传了企业,又达到了立法调研的目的;八是利用负责省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的机会,主动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环保法宣传。

默默地奉献执着地追求

――陈凯同志“四五”普法工作事迹材料

陈凯同志于2001年12月由县建设局调入麻江县环境保护局,成为了环保战线上的老兵新战士。面对新的岗位、新的任务,他边干边学,边学边干,从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入手,团结和带领干部职工克服困难,打开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2002年以来,全县新上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100%,排污收费由2001年的5万元增加到2002年16万元,2003年为41万元,2004年为43万元。麻江环境保护工作连续位居黔东南州的前茅,环境监察工作连续被评为全州一等奖,在2003年第一届县长环境目标考核中以优异的成绩名列黔东南州前茅,受州人民政府表彰。在成绩面前,他没有豪言壮语,也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却始终追求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扎扎实实工作,凭着对环保事业的一腔热血,默默无闻地奉献自己的爱,执着地追求。

麻江县环保局在2001年10月县级机构改革中独立设置,建局之初真可谓是白手起家,借了三间不足40平方米的办公室,即无资金,又无执法仪器和电脑、电话、传真等办公设备,工作难度很大。面对困难,他总是乐观地说:“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时刻用“有为才有位”来鞭策自己,安慰和引导大家,努力寻求工作的切入点和立足点。2002年4月,麻江县招商引资的利清铁合金公司,由于选址不当,又无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和污染治理设施,投入生产后,超标排放的烟粉尘,对相距不足100米的国家粮食储备库造成危害,被粮食部门投诉到省政府和国家粮食储备局,省政府责令麻江县立即选址搬迁。一时间环保成了干部群众议论的热点话题,环保部门却成为问题的焦点。利清公司何去何从列入了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和县四大班子联席会的重要议题。在责备、委屈和误解中,他迎难而进,变压力为动力,生动汇报,开展咨询和服务,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请环评专家帮助选址。依法下达了停产通知,致函供电部门停止供电,督促利清公司的搬迁。

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以案说法,趁热打铁,因势利导多形式地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亲自草拟了《麻江县环保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第四个五年规划》、《环境监察人员法制学习计划》,先后投入一万多元资金,购买《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汇编》、《环境行政执法手册》、《环境监察》、《干部学法用法读本》和订阅《中国环境报》、《中国检察报》等政策法规资料,保证干部职工人手一册,给县领导赠阅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汇编,每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召开座谈会,举办环境保护有奖文艺晚会,有奖征文竞赛,认真办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请分管副县长发表电视讲话等,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2005年还举办了首届环保书法、绘画、摄影大赛,推荐30件作品参加全国的大赛。环保工作逐渐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重视、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 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环境成为了各级各部门领导的共识。县人民政府定期和不定期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环境保护法》执行情况,县环保局上报有关环境管理、专项行动和限期治理等事项,县人民政府及时批转各级各部门执行。对新上项目,明确要求必须依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建项目洽谈会,要征求环保部门意见,还多次请省环评专家参与项目选址,采纳专家的意见与建议。在各种会上,县委、政府领导反复强调严把选址关,明确规定不准在贵新、凯麻高等级公路和主要交通线两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新建工业和有污染的项目。纠正了减免排污费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条文。还将建设项目开展环境保护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等列为主要内容,写进了招商引资有关政策文件中。

要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谈起来容易,做起来事实上很难。陈凯同志善于在矛盾中寻求最佳的结合点,敢于执法,善于执法。自觉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介入,把服务寓于履行监督管理职能之中,贯穿于执法管理的全过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情动人,以理服人。2003年在卫生巾加工项目洽谈会上,陈凯同志对项目投资者表明诚意,欢迎到麻江投资兴业,并尽力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但对将项目选址于居民居住区予以否定。某投资商在株六复线施工时留下的工棚场地投资重晶石初加工项目,属于“十五”小项目,污染严重,他克服干扰和压力,坚决予以关闭。对在建成已投产尚未完善环境保护审批手续的项目下达《期限补办通知书》。责令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拟建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管理法规办理。2002年至今,其审查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4个,报告表6个,登记表55个。近年来新建的项目全部完善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陈凯同志总是严律于己,宽以待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做到。在学习上,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学政治、理论、法律、经济和业务,勤于读书笔记,认真撰写心得体会,互相交流,共同提高。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他作风民主务实求实,关心同志。既是领导和组织者,同时也是一名合格的环境监察人员。他以对环保事业的满腔热情,投入到平凡的工作中。经常带领环境监察人员深入工业企业、矿山、河流开展执法检查,接到污染事故信息,总是立即以第一时间赶到现场。2004年4月15日早晨六时,接到县境内贵新高等级公路因意外事故导致近10吨硫酸泄漏,情况紧急,正在病休的他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以最快的时间进入现场,在县领导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干部群众采取的积极的防治措施,控制污染降低了污染损失。清水江是黔南、黔东南境内的主要河流,确保沿岸人民用水安全,列为监管的重点。2003年、2004年多次出现水污染,水质一变黑,陈凯同志组织人员沿河进行调查和排查,找到了导致清水江水质变黑的“真凶”――都匀市某纸厂。引起了省环保局的重视,最终被依法关闭。在国家环保总局等六部委连续三年开展的专项行动中,陈凯同志主动同领导汇报,政府批转行动方案立即组织实施。先后组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1700多人次,对工业、矿山等进行监察,下达违法期限整改87份,督办通知2份,限期恢复原状6份,下达行政处罚通知11份,依法关闭和另选址5户,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执行3户。

为控制污染排放,确保环境安全,先后组织召开了四次污染治理会议,四次组织企业环保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到贵阳、遵义、天柱等地考察污染治理的成功经验与技术,督促企业治理污染。县水泥厂近年又投入100多万元对除尘设施进行改造;金鼎公司投入130万元改进工费艺,提高二氧化硫转化利用率,降低排放;山宏、东盛、兴盛、和中等累计投入400多万元治理铁合金粉尘污染。县内重点污染企业宏凯公司,在确保无尾气吸收转化的同时,已完成第二条生产线煅烧窖烟(粉)尘的治理。山宏公司、和中公司的污染治理治理设施已经州环保局组织达标验收。这些都是凝结着陈凯同志的心血和汗水。

他深知作为第一责任人,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到政府与企业、部门与企业、部门与社会、与群众的关系和形象。“公生明,廉生威”,廉洁是严格执法的保证,在金钱面前不动摇、不妥协、不开面、不让步。2004年县环保局对一家污染严重的重晶洗选企业进行了责令限期恢复原状的处罚,当事人托熟人、朋友、领导为之说情,要求放一码,但为了执法的严肃性,为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他主持召开了听证会,扩大公众参与,该业主接受了处罚并主动撤除设备,恢复原状。2004年9月,麻江干坝煤矿,因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规和采煤废水污染严重,被县环保局处以罚款。在企业未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县环保局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业主2005年5月请了一个很有来头的人说情,被陈凯同志婉言谢绝了。到企业检查,工作结束就离开,不增加被检查对象的负担。对来访和办事的人他总是热情接待。以“一杯茶一张笑脸,一个负责的答复”,让他们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执法队伍建设是关键”,他始终坚持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环保干部队伍,是完成好环境保护任务的关键。抓好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作风建设,坚持开展政治、理论、法律和业务学习培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环境监察“六不准”和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的学习教育,开展“比素质、比作风、比服务、比实绩”的教育。努力塑造“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依法行政、务实高效、文明服务”的行业新风。他注重调动全体同志积极性、主动性,形成整体合力,推进工作。五年来,先后选派环保局干部职工参加了国家、省、州、县环保、法制等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环境监察、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许可等学习培训,“四五”普法期间,环保局干部职工参加县举行的WTO知识,干部学法用法、行政许可法、“四五”普法环境保护法等学习考试,合格率达100%,环保执法人员均取得执法资格证书,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奠定了基础。

制度建设是依法治理的保证。围绕抓规范、抓管理的要求,先后制定了,《麻江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管理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行政许可审批指南》、《行政效能责任制度》等工作制度,实行排污收费、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排污申报登记,许可证发放、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及标准、排污费征收标准的政务公开,规范办事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了县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保护环境是一项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为实现“让人们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的目标,他仍在思索,执着地追求。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