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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务院关于《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的批复
  • 【发布单位】国务院
  • 【发布文号】国函〔2006〕8号
  • 【发布日期】2006-01-29
  • 【生效日期】2006-01-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务院关于《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的批复

(国函〔2006〕8号)




民航总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批准《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由你局作为规章公布执行。1989年2月20日国务院发布、1993年11月29日国务院修订后重新发布的《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自《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施行之日起同时废止。

国 务 院
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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