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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交通部关于印发李盛霖部长冯正霖副部长在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交通部
  • 【发布文号】交办发[2006]47号
  • 【发布日期】2006-02-07
  • 【生效日期】2006-02-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交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交通部关于印发李盛霖部长冯正霖副部长在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印发李盛霖部长冯正霖副部长在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交办发[2006]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部属各单位:
现将李盛霖部长、冯正霖副部长在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组织传达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特点,为解决“三农”问题提出的重大战略举措。农村公路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李部长的讲话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重大意义,全面分析了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面临的新形势,要求以全新的视角,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的四个新变化,即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的农村公路建设的新要求、农村公路建设的新任务、农村公路建设进入建管养并重的新阶段、农村公路建设发展的新内涵,作为全行业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的重要思想基础。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一定要深刻领会农村公路建设的四个新变化,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推进交通又快又好发展上来,落实新要求,完成新任务,开创新阶段,丰富新内涵,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科学管理,把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十一五”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的贡献。
请各地将会议的传达学习情况和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于3月10日前报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六年二月七日


全面推进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贡献
――在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李盛霖
(2006年2月6日)

同志们:
刚才,山西、湖北两省和贵州省遵义市分别介绍了农村公路建设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他们的共同体会是: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是前提,政府主导、政策引导是关键,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是基础,多方筹资、建管养并重是保障。希望各地认真学习借鉴这些成功经验。根据今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对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提出的总体要求,正霖副部长部署了“十一五”时期和今年农村公路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强调了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五条要求,这些都是经过部党组研究的,各地交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战略部署。今年中央1号文件对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家宝总理、黄菊副总理对农村公路建设作了重要批示。在年初的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黄菊副总理又对“十一五”时期农村公路建设作了重要指示。因此,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今后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动员全行业进一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要求,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的经验,研究和部署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的新变化、新要求、新任务,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贡献。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新时期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重大意义
农村公路是公路网的基础,是农村地区最主要甚至是一些地区唯一的运输方式,是关系到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既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既是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发展农村经济、解决“三农”问题的前提,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既是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既是构建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交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基础。我们必须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新时期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农村公路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特点,为解决“三农”问题而明确提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通过综合建设,最终目标是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公路是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基础条件。农村公路发展了,可以改善农村运输条件和投资环境,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可以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民就业,促进农民“生活宽裕”;可以加快农村信息传播和对外交流,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激发农民自力更生、奋发图强的进取精神,促进“乡风文明”;可以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改善村容村貌,促进“村容整洁”。
(二)农村公路建设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要想富、先修路”,这是农民群众多年总结出的一条经验。实践证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是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有效途径。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交通落后,信息闭塞。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不仅可以打破农村地区的自然封闭状态,有效地促进农村的资源开发,使广大农村蕴藏的土地、矿产、森林、水电以及旅游等资源潜力转变为现实生产力,而且还可以畅通与扩大农村的信息和商品流通渠道,使农村的自然物产和农副产品进入流通领域,从而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三)农村公路建设是扩大国内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
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也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持久动力。我国有9亿农民、2.5亿多农户,是我国最大的具有消费潜力的群体,增加农村需求是扩大内需的根本措施。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的流通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的购买力,能为扩大国内需求开辟广阔的市场。目前,我国农村交通还比较落后,“买难”和“卖难”问题仍然突出,制约了农民的生产和消费。实践表明,大力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改善和提高农村交通条件,可以有效地开拓农村市场,刺激农民消费,从而达到扩大内需、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目的。
(四)农村公路建设是构建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城乡协调、结构合理、质量稳固、功能完善的公路网络和运输服务体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最终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是我们长期坚持、努力奋斗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难点在农村,从根本上提升我国公路运输整体水平,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关键也在农村。我国农村路网和运输服务体系起点较低。正如刚才正霖副部长讲的,目前仍有近4万个建制村不通公路,近1万个乡镇、30多万个建制村不通沥青水泥路;农村公路中四级和等外路占将近九成,砂石路占七成以上,许多地区缺桥少涵、晴通雨阻,农村公路的覆盖能力、技术状况和管理水平等都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同时,随着高速公路网及国省干线公路网的扩展,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规模效益的发挥,有赖于农村公路协调配置形成有机的整体。农村公路不仅是干线公路集疏运的基础网络,也是其他运输方式集疏运的基础网络,是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是新时期的一项艰巨任务。各地交通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推进交通又快又好发展上来,切实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交通发展的战略重点抓紧、抓好。
二、承前启后,切实把握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的新变化
“十五”是我国农村公路发展最快的时期。“十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投资力度大、里程增加多、质量提高快、经济社会效益好,顺乎民心、符合民意、惠及民众,成为交通发展的一大亮点。各地交通部们积极探索,认真总结了许多农村公路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形成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方共同支持建设农村公路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十一五”是农村公路建设的新时期:一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央明确要求把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作为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的一项重大任务,这是新时期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必须遵循的重要指导思想;二是通过近期的调查研究,广大农民群众对新时期农村交通有新的需求,对农村公路建设有新的要求,这是新时期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实现新突破的着力点;三是实践在发展,很多省区市针对新形势新要求,规划了“十一五”时期农村公路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丰富了农村公路建设的内容,这是新时期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取得新进展的重要保证。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总结以往经验,认真审视和准确把握新时期我国农村公路建设的新变化。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农村公路建设要求的新变化。以往,农村公路建设主要是交通行业落实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点工作和支农惠农的重要举措;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了农村公路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农村公路建设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一个历史性转变。我们要把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交通部门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贯彻好、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向交通部门提出的“新要求”。
第二,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新变化。以往,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交通行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主要是贯彻实施国务院批准的《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重点实施“通畅工程”和“通达工程”;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必须服务和服从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这也是一个历史性转变。我们要在继续贯彻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在全面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格局下,谋划农村公路建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规划指导下,组织农村公路建设,实施好、完成好党中央、国务院向交通部门提出的“新任务”。
第三,农村公路建设发展阶段的新变化。以往,针对农村公路基础薄弱的实际,交通部门在组织实施中,以大规模发展农村公路基础设施为主要特征;新时期,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要求,农村公路不仅要建设好,更要管理好、养护好,这又是一个历史性转变。我们要在继续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提高公路保障水平,开创农村公路建管养并重的“新阶段”。
第四,农村公路建设发展内涵的新变化。以往,农村公路建设发展主要立足于“通路”,重在基础设施建设;新时期,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农村公路建设不仅要“通路”,而且要“通车”,实现人便于行、货畅其流,这也是一个历史性转变。我们要在加快建设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继续实施安保工程、危桥改造工程以及渡改桥等工程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村客货运输,做到“路通车通”,推进客运网络化、货运便利化。这是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要着力把握的“新内涵”。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赋予了农村公路建设新的历史使命。各地交通部门要适应新变化,继续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切实做到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落实新要求,完成新任务,开创新阶段,丰富新内涵,使广大农民切身感受到农村公路建设带来的实惠,切身感受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来的新变化。
三、统筹兼顾,认真处理好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的几个关系
按照全国交通工作会议的要求,刚才正霖副部长进一步强调了“十一五”和今年农村公路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应该看到,“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的任务是非常艰巨的,实施过程中还会遇到一些新的困难和新的问题。因此,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非常重要。要特别注意处理好以下四个重大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关系。要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和总体要求,坚持规划主导,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衔接和协调,使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凡是已经制定了农村公路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的省份,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做到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相衔接和协调。凡是还没有制定总体规划的省份,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小城镇和山水林田发展规划,确定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目标和重点。总之,制定和完善农村公路建设总体规划要有前瞻性,为未来发展留有空间,与乡、镇、村的“接口”留有余地,避免以后农村公路建设“走弯路”、重复建设和分散投入。要在确保完成国家统一安排的“通畅”、“通达”工程目标和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农村公路实际,从农民迫切需要而又有条件做好的入手,分阶段、有重点地稳步推进,把农民生产生活中最关心的问题解决好,使他们真正得到实惠。
二是要处理好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关系。按照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方针,农村公路建设要继续坚持地方为主、国家加大支持力度的原则。近年来,部调整了公路建设重点和投资方向,逐步加大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中央有关部门也加大了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了中央资金的引导作用。许多地方党委、政府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工作任务和目标,不等不靠,千方百计挖掘筹资潜力,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形成了国家投一点、地方筹一点、社会捐一点、群众出一点的多渠道筹资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公路建设。这几年农村公路建设的实践证明这是一条成功经验。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农村公路建设要继续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做法,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中央有关部门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的同时,地方政府和农民群众要承担起各自应有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不断完善地方政府为主、统筹安排、社会个人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进农村公路健康发展。各地交通部门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各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将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积极工作,主动服务。同时,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宣传动员等多种形式激发农民群众修路、养路、护路的热情。只要我们充分依靠各地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充分利用全社会力量,就一定会掀起农村公路建设的新高潮。
三是要处理好鼓励农民参与与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多年来的农村公路建设繁荣了农村经济、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这本身是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根本利益。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要继续坚持以人为本,顺应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减轻农民负担。一要做到“一事一议”,不修农民群众不想修、不愿修的路;二要合法筹集建设资金,不强行摊派、集资;三要依法征地拆迁,不随意降低补偿标准;四要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线形和技术标准,不随意征用农民宅基地和耕地;五要尽可能利用已有土源和料场,不乱采乱挖。各地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决策和行动主体作用,多方筹资,切实减少地方配套资金的缺口,努力解决由于农村公路建设造成的乡村债务、征地拆迁补助偏低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农村公路建设可以实行以奖代补等办法,调动和保护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四是要处理好交通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关系。新农村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农村公路建设离不开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各地交通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积极主动,不等、不推、不靠,切实承担起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的规划和组织实施的责任。同时,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密切合作,在征地拆迁、项目审批、资金筹措、施工建设以及养护管理等方面,努力争取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要完善适合农村公路特点的建设程序规定,在资金、计划管理上要规范执行有关的规定要求,同时要争取留有适当的灵活性。
加快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地在发展目标、技术标准、前期工作、施工管理等方面,不要盲目攀比,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切实做到从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出发,从当地公路交通发展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稳步推进。
同志们!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对于“十一五”交通规划目标的实现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至关重要。我们一定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对党、对国家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做到开好局,起好步,开创我国农村公路建设的新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积极的贡献,向党中央、国务院和广大农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在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冯正霖
(2006年2月6日)

同志们:
刚才,孟勇副部长传达了家宝总理、黄菊副总理关于农村公路建设的重要批示,山西、湖北两省交通厅和遵义市的领导同志介绍了农村公路建设的经验和做法,盛霖部长随后还要作重要讲话,我先就“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的目标和今年的建设任务作一个说明,并就如何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工作谈几点具体意见:
一、“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的目标和今年的建设任务
“十五”期间,我国农村公路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农村公路建设投资力度之大、增长里程之快、经济社会效益之好是前所未有的,成为交通发展的突出亮点和农民群众直接受益的“民心工程”,为社会经济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从总体上讲,农村公路总量不足、通达深度不够、技术等级低、抗灾能力弱的问题仍很突出,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现在的进展可以说仅仅是开局、起步。到2005年底,我国还有70个乡镇、近4万个建制村不通公路,近1万个乡镇、30多万个建制村不通沥青路和水泥路,农村公路中砂石路占70%,缺桥少涵的问题比较普遍。同时,还存在着建设资金严重不足,基层技术管理力量薄弱,建设责任制不够落实,规章制度不够完善,建设管理不够规范,养护责任和资金不落实等问题。农村公路建设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是交通建设的重中之重。在今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黄菊副总理明确指示我们,要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贡献。盛霖部长代表部党组,深入分析了“十一五”交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全面部署了“十一五”交通工作,把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作为“十一五”要办成的六件大事之首,强调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修好农村路,服务新农村。“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加快推进“通达”工程和“通畅”工程建设,基本实现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公路,95%的乡镇和80%的建制村通沥青路或水泥路,县乡公路要达到180万公里,五年增加30多万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20万公里。
今年国家将进一步增加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资,规划新改建农村公路18万公里,其中沥青、水泥路约13万公里,同时加快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以及粮食主产区农村公路建设,加强农村渡口、渡船改造,大力发展农村客运。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十一五”既是我国农村公路建设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也是农村公路服务于新农村建设要取得明显成效的关键时期,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十分繁重。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是农村公路建设的发力之年,也是落实中央建设新农村部署的启动之年。开好局,起好步,对完成“十一五”建设任务至关重要。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在认真总结“十五”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紧紧依靠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与中农办、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等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组织实施好“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
为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部出台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希望各地以贯彻落实该办法为契机,全面加强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工作。下面,我讲几点具体意见:
第一,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建设。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考虑新农村建设对农村公路的新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分层负责、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强领导,完善机构,科学组织,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要切实落实建设责任,农村公路建设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其中乡道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村道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要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目标,综合考虑山水林田综合治理、小城镇建设、扶贫开发等因素,科学制订本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确定分阶段建设重点,量力而行,注重实效。要从农村公路建设实际出发,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农村公路快速、健康发展。
第二,合理把握标准,注重环境保护和节约用地。
在农村公路建设中,我们要围绕农民需求谋划农村公路建设,根据农民意愿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主要依靠地方政府和农民群众的力量搞好农村公路建设。在建设标准把握上,一定要从实际需求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把握好以下三点:
一是修实用之路。农村公路不在宽而在适用,等级不在高而在实用。农村公路建设一定要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交通发展状况、地形地质特点,合理确定技术标准,科学选用技术指标。县道和乡道一般应按等级公路标准建设,村道的标准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确定。对于工程艰巨、地质复杂路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平纵指标可适当降低,路基宽度可适当减窄。桥涵工程应当采用经济适用、施工方便的结构型式。路面可以是沥青路、水泥路,也可以采用块石路、弹石路、砖石路等多种硬化路面结构型式。要因地制宜,大力推广就地取材、易于控制施工质量、利于后期养护的路面结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二是修安全之路。要在控制工程造价的同时,高度重视排水和防护工程的设置,提高公路抗灾能力。在陡岩、急弯、沿河路段,要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行车安全性。
三是修资源节约之路。要落实最严格的土地保护政策,把保护耕地、节约土地、加强环保放在重要位置,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的有效利用,尽量利用旧路,做到最小限度地占用耕地、最大程度地节约土地,实现农村公路建设与自然环境相和谐,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三,落实建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
“十一五”期间,国家将从车购税和国债资金中加大对农村公路新建和改造的投入。国家财政也将通过直接补助资金、补助原材料或以奖代补等方式,增加对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的投资。尽管国家投资和补助大大增加了,但还是不能满足需求的。因此,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增加地方财政投入,积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社会筹资、企业赞助、个人捐款等方式,切实形成政府投资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要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尤其要加强对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保证国家补助资金真正用到农村、用到项目,防止中间截留、挤占和挪用。为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补助资金可以采用以奖代补的办法支付,或者先预拨一部分,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再全部支付。地方政府安排的建设资金应当足额、按时到位,不得留有资金缺口,并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不得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征地拆迁款。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应向公路沿线乡(镇)、村定期进行公示,加强资金使用的社会监督。
第四,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农村公路技术标准不高,但质量要求决不能降低。如果在质量上出了问题,“民心工程”就成了“伤心工程”。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一定要正确处理好质量与速度的关系,“宁可慢一点,也要好一点”,决不能留下质量隐患。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好行业管理职能,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招标投标、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农村公路建设需要拆迁的,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应当公开;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要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有条件的,可委托社会监理机构进行监理。对出现的质量问题,一定要查明原因,视情节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充分发挥乡级人民政府、村委会的作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质量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适合农村公路特点的质量管理新机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基层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指导培训,普及农民群众易于掌握的施工方法。为指导农村一线施工管理人员掌握正确的施工方法,部组织力量制作了通俗易懂的农村公路建设科教片,近期可下发各地。
第五,加强养护管理,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充分发挥农村公路效益。
“三分建,七分养”是我们在长期的公路工作中积累的基本经验,对农村公路来讲,养护工作尤为重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尽快研究制定落实国办文件的具体意见,理顺农村公路管理体制,落实养护责任,健全养护机制,稳定养护资金来源,特别是要落实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内资金的投入。今年部将组织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制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指南》。各地也要及时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标准,加强路政管理,治理超限超载,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迈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建设是基础,运输是目的。只有做到路通车通,农产品才会及时进入市场,农村和农业全面发展的路子才会越走越宽。各地要按照“路、站、运一体化”的发展思路,继续组织好农村客运网络化实施工作,要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推广经济实用车型,合理安排线路,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让农民群众乘上方便车、放心车。
同时,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落实优惠政策,为鲜活农产品跨区域长途运输提供快速便捷的主通道,促进农村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更加坚实有力。
同志们,农村公路建设,是一项让9亿农民直接受益、直接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全力支持。只要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立足全局,象抓高速公路一样下大力气抓好农村公路,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倍努力,扎实工作,我们一定会实现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又快又好的发展。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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