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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6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 【发布单位】河南省
  • 【发布文号】豫政办 〔2006〕12号
  • 【发布日期】2006-02-23
  • 【生效日期】2006-02-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6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6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豫政办 〔2006〕1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李成玉省长代表省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6年重点工作分解,请各责任单位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认真组织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狠抓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具体落实情况请于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分四次向省政府报告。

一、关于主要工作目标

1.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外贸出口增长16%,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2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下;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4.5%。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农业厅、人口计生委、劳动保障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二、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继续把“三农”工作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力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扎实进展。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快推进优势农产品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继续抓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国家优质小麦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主产县的支持,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积极推进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重点支持黄河滩区、豫东平原发展成规模的奶牛养殖示范小区,支持重点区域肉牛肉羊产业带、瘦肉型猪和禽蛋生产加工基地建设。由省畜牧局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5.完善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治预案,加快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由省畜牧局、林业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6.积极发展特色农业。支持宜林地区发展速生丰产林和名优特经济林。

由省农业厅、林业厅负责落实。

7.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加快农畜优良品种的繁育和推广,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由省农业厅、科技厅、畜牧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落实。

8.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鼓励连锁超市由城市向农村延伸。

由省商务厅、供销社负责落实。

9.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落实好对农民的各项补贴政策,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增加到14.5亿元,继续实行良种补贴,增加农机购置补贴。

由省财政厅、农业厅、农机局负责落实。

10.培训农村劳动力200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50万人以上。

由省农业厅、劳动保障厅负责落实。

11.加大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力度,确保6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和解决温饱。

由省农开办(扶贫办)负责落实。

12.切实加强涉农收费和价格管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由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监察厅负责落实。

13.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投资65亿元改造和建设农村公路1.9万公里,解决和改善1万个行政村通油路问题。

由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负责落实。

14.筹措5.4亿元解决高氟、高砷、苦咸、重污染等地区150万农民安全饮水问题。

由省水利厅、财政厅、环保局负责落实。

15.积极推广沼气、秸秆气化等清洁能源,扶持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新增沼气用户50万户。

由省农业厅、财政厅负责落实。

16.全面完成县城电网改造。

由省发展改革委、电力公司负责落实。

17.再改造800所乡镇卫生院,基本完成全省改造任务。

由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负责落实。

1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由25个扩大到65个,人均财政补贴标准由20元提高到40元,覆盖人数占全省农民的一半以上。

由省卫生厅、财政厅负责落实。

19.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确保乡镇机关事业人员只减不增,推进乡镇机构职能转变和服务水平提高;深化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等改革。

由省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负责落实。

三、关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0.加大支持自主创新力度,实施一批结构调整重大项目,促进工业和服务业总量扩大、结构升级。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实施“超薄浮法电子玻璃”、“千吨级多晶硅”等一批重大产业创新专项,努力形成一批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开工建设安玻液晶显示玻璃、洛玻电子玻璃、中硅多晶硅、黄河旋风超硬材料及制品等一批重大产业化项目,逐步形成半导体及太阳能电池、新型显示材料及深加工、超硬材料及制品三大产业链。支持数字视听、集成电路、税控收款机等产品实现规模化生产。积极发展生物医药和生物能源产业,抓好天冠生物柴油等示范工程。

由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负责落实。

21.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围绕培育和壮大食品、有色、化工、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抓紧实施洛阳石化炼油和化纤原料扩能、永煤50万吨甲醇、神马20万吨尼龙66盐、中铝郑州12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风神轮胎年产500万套轿车子午胎、三全年产15万吨速冻食品等一批具有带动性的项目。大力发展精深加工产品。支持有优势的产业带、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提高产业集聚度。

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22.加快改造传统产业。引导钢铁、建材、造纸等行业的骨干企业联合重组,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规模加工能力。重点加快安钢千万吨优质钢基地、舞钢高等级宽厚板基地建设,支持同力和天瑞集团尽快形成千万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能力,继续推进林纸一体化,扩大高档和特种纸生产规模。支持郑州、洛阳老工业基地改造,发展先进制造业。

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23.做大做强重点企业。增加财政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引导性投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培育一批知名品牌。支持百户重点企业286个重大项目建设,完成年度投资400亿元以上;引导企业狠抓内部管理和技术改造,加快产品结构升级,提高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培育大型企业集团。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落实。

24.大力发展服务业。围绕郑州现代物流中心建设,完善物流网络布局,抓好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河南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郑州国际航空物流园区等物流工程建设,加快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物流。

由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政府负责落实。

25.进一步加强旅游精品线路和精品景区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加快旅游资源整合,发展红色旅游,精心打造少林寺―龙门石窟国际化旅游品牌,积极培育旅游骨干企业集团。

由省旅游局、郑州市政府、洛阳市政府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6.支持河南广电数字化产业基地、河南出版产业基地等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积极培育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等新的消费热点。

由省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河南出版集团、省文化厅、体育局负责落实。

27.增加普通商品房有效供给。

由省建设厅负责落实。

28.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推进资源节约。抓好鹤壁、平煤集团等6个国家级和21个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支持一批生态工业园区和秸秆综合利用农业小区建设,在冶金、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行业建设一批环境友好型企业。从严控制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产业发展,依法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由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环保局负责落实。

29.切实保护基本农田,进一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广多层标准化厂房,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面清理整治砖瓦窑场,逐步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积极推广新型墙体材料。

由省国土资源厅、建设厅负责落实。

30.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继续推进煤炭、铝土矿等资源整合。

由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煤炭工业局负责落实。

四、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

31.坚持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强化产业支撑,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

由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2.突出抓好中原城市群建设。进一步发挥郑州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快郑东新区建设,初步建成中央商务区和龙子湖高校区,省艺术中心建成投用,开工建设高速公路客运枢纽站、铁路客运专线枢纽站等一批重大工程。

由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郑州市政府负责落实。

33.积极推进洛阳新区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洛阳市政府负责落实。

34.着力发展郑汴洛城市工业走廊,促进优势产业发展集聚。建成郑汴城市间连接通道,在沿线展开产业、商住、文化和生态建设布局,加快推进郑汴一体化。

由省发展改革委、郑州市政府、开封市政府、洛阳市政府负责落实。

35.开工建设郑州黄河公路铁路两用桥等工程,进一步密切郑州与新乡、许昌的经济联系和功能对接。

由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负责落实。36.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统筹推进交通、水利、能源、生态等跨区域重大工程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37.加快地区性中心城市发展。积极支持和引导豫北、豫西、豫西南和黄淮地区城市立足现有基础,发挥比较优势,培育支柱产业,扩大城市规模,提升城市综合经济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由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8.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兑现奖励,引导县(市)发展特色经济,推动县域工业相对集中规划和布局,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工业园区,完善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对一批传统农业县特别是产粮大县,加大扶持力度。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落实。

39.搞好城乡一体化试点。推动鹤壁、济源、巩义、义马、舞钢等市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探索户籍、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方面一体化发展的路子。

由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公安厅、教育厅、卫生厅、劳动保障厅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五、关于基础设施建设

40.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加强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完善高速公路网络,加快2214公里在建高速公路建设,确保大广线周口以北段至省界等13个项目578公里建成通车,开工连霍国道主干线郑州至洛阳段改扩建等项目。改造部分国道、省道干线公路。配合国家抓好郑州至西安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开工建设郑州至石家庄客运专线、郑州至武汉客运专线、焦柳线电气化改造、郑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和郑州火车站西站区改扩建等项目。加快新郑国际机场改造,基本完成航站楼扩建工程。

由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郑州铁路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1.积极推进能源基地建设。以大型煤炭企业为骨干,加快建设一批现代化大中型矿井。加大煤炭勘探投入力度,搞好煤矿安全技改和采煤沉陷区治理。

由省煤炭工业局、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42.积极有序地推进一批高参数、大容量机组建设,争取建成首阳山电厂三期等一批新机组,新增发电装机600万千瓦以上。加快电网建设,尽快建成和开工建设一批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确保电力输送需要。

由省发展改革委、电力公司负责落实。

43.建成义马煤气化二期工程,积极推进“川气入豫”、“第二西气东输”等工程的前期工作。

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44.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安阳段,争取开工新乡段。建成洪汝河近期治理工程,搞好黄河北岸标准化堤防、黄河滩区安全建设和综合治理,加快西霞院水库、燕山水库、涡河和沙颍河治理、小洪河近期治理等工程建设。完成陆浑、白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继续抓好大型灌区的节水改造,做好河口村水库等项目的前期工作。

由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河南黄河河务局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5.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管网配套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争取69个在建污水处理项目全部建成,全面开工其余28个县的污水处理项目。争取再开工建设一批垃圾处理设施。继续实施省辖市供排水、燃气等管网扩建工程,抓好一批县城供水项目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交,完善公交场站等配套设施。

由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六、关于改革开放

46.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重点骨干企业股份制改造步伐,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国有工业企业基本实现产权多元化,国有大中型企业基本完成主辅分离,实现出中心下岗人员向失业保险并轨。全面推进非工业企业改革。

由省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劳动保障厅负责落实。

47.加快省直所属企业改革。

由省国资委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48.继续完善国有资产有效监管体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由省国资委负责落实。

49.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认真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创业辅导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

由省中小企业服务局、河南银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负责落实。

50.加快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加快国有文化企业公司制改造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鼓励发展民营文艺表演团体。重点抓好郑州等5个综合试点城市和13个试点单位的文化体制改革。

由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1.积极发展资本和其他要素市场。推进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发行股票上市和上市公司再融资,扩大债券、信托融资规模。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积极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到我省设立分支机构。

由省发展改革委、河南银监局、河南证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负责落实。

52.加强人才、技术、产权交易等市场建设。由省人事厅、科技厅、财政厅负责落实。53.继续深化财税体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农村信用社等改革,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进一步加快交通、城建、水利等领域的改革。

由省财政厅、粮食局、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发展改革委、交通厅、建设厅、水利厅等部门负责落实。

54.坚持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全方位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结合“十一五”规划重大项目实施和产业结构调整,搞好专项和专业性招商。发挥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作用,依托骨干企业、优质资产和重大项目,重点吸引跨国公司、国内外高科技企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投资,加快美国加州工业园区建设。认真组织好第四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大型商贸活动。加强签约项目跟踪落实,提高招商实效。

由省商务厅、郑州市政府负责落实。

55.努力扩大进出口规模。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强化出口品牌意识,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巩固扩大传统大宗产品出口,鼓励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抓好郑州出口加工区建设,扩大加工贸易出口规模。

由省商务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郑州海关、郑州市政府负责落实。

56.加强口岸建设,健全大通关机制,积极开辟新的国际航线。

由省政府口岸办、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省旅游局负责落实。

57.扩大紧缺资源、关键设备和先进技术进口。抓好境外大型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带动成套设备、技术、服务出口和国际劳务输出。

由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负责落实。

58.大力实施东引西进。加强优势企业与东部企业的战略合作,促进资源、市场与资金、技术、品牌共享。引导省外资金向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集聚。加强与中西部省份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建立资源开发基地。

由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七、关于社会事业发展

59.大力发展科技事业。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创新体系建设,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培养创新人才队伍,集中财政科技投入,加快建立开放式科技基础平台,推进重大科技攻关和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完成开发类科研机构产权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公益及农业类科研机构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由省科技厅、人事厅、财政厅、科学院、农科院负责落实。

60.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长效机制,继续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施“两免一补”,加快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加强城市中小学和普通高中建设,促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加快发展职业教育,重点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继续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大力发展民办教育。

由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劳动保障厅负责落实。

61.加快文化事业发展。开工建设省广播电视发射塔、中国文字博物馆等一批标志性文化工程。加强文物保护开发和利用,支持安阳殷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加强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广电局、文化厅、安阳市政府负责落实。

62.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和社区卫生服务,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整顿、规范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秩序,强化医院管理,认真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搞好重大疫病预防控制。

由省卫生厅、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63.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点对沙颍河等6个污染较重的流域和辉县水泥群等5个局部环境问题突出的区域实行环境综合整治。

由省环保局和有关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64.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和长江、淮河防护林及太行山绿化工程,积极推进沿黄生态工程、城市防护林和南水北调水源地生态工程建设,建设一批林业生态县。由省林业厅负责落实。65.开展地质环境调查,加强气象、地质灾害预警预防。由省国土资源厅、气象局、地震局负责落实。66.稳定低生育水平,优化出生人口结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由省人口计生委负责落实。

67.举办好河南省第十届运动会。启动省体育中心二期工程。

由省体育局、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68.深化统计制度改革,加强基层统计建设,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由省统计局负责落实。

八、关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69.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支持发展社区就业和灵活就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小额贷款、税费减免、就业培训等再就业优惠政策,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3万人,其中“4050”人员12万人。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新成长劳动力、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由省劳动保障厅、教育厅、农业厅负责落实。

70.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保费征缴力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等问题。

由省劳动保障厅、民政厅负责落实。

71.完善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搞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试点。增加农村五保供养经费,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全面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由省民政厅、卫生厅负责落实。

72.稳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城镇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

由省劳动保障厅负责落实。

73.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津贴、补贴。

由省人事厅、财政厅负责落实。

74.认真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全面实现清欠目标。

由省建设厅、劳动保障厅负责落实。

75.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商业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由省商务厅、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落实。

76.做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巩固小煤矿整顿关闭成果,集中力量治理煤矿瓦斯,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及消防安全等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安全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由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煤炭工业局、公安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77.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由省信访局、公安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78.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邪教组织和各种暴力恐怖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建设平安河南。

由省公安厅、国家安全厅、信访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落实。

九、关于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79.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焦裕禄精神和愚公移山精神。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以伦理、心理、生理教育为载体,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繁荣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和哲学社会科学。扎实开展农村文明家庭、文明村组、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组织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积极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景区、文明社区创建工作,继续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

由省文明办、新闻出版局、广电局、科技厅、教育厅、文化厅、司法厅、卫生厅、体育局、社科院、社科联负责落实。

80.坚持依法治省。继续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由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负责落实。

81.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支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由省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82.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由省民委(宗教局)负责落实。

83.加强法律援助,依法保障公民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慈善事业。

由省司法厅、民政厅、妇联、残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84.继续做好对台、外事、侨务、气象、地震、测绘、参事、史志等工作。

由省台办、外侨办、气象局、地震局、人防办、测绘局、参事室、地方史志办负责落实。

85.积极支持部队和国防建设。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关心和支持驻豫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抓好人民防空和民兵预备役工作。认真落实军人优待抚恤政策,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增强军政军民团结。由省发展改革委、国防科工委、人防办、民政厅、人事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十、关于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

86.改革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搞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由省编办、人事厅、监察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87.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由省政府办公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88.完善政府责任目标考评制度,增加衡量科学发展、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的指标,实施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

由省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统计局负责落实。

89.增强改革主动性,进一步细化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改革任务和措施,以改革促发展、向改革要效益。

由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90.执政为民,建设服务型政府。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转变服务观念,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积极整合行政资源,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在公共服务部门和单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健全行政服务大厅功能,精简办事程序,切实履行服务承诺。认真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和企业改制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察民情、解民忧,言必行、行必果,切实取信于民。

由省政府办公厅、监察厅、信息产业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国资委等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91.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行政法制建设,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搞好政府立法和行政复议。

由省政府法制办等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92.健全对重大事项决策的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健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事项的决策公示、听证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由省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93.严格执行问责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由省监察厅负责落实。

94.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由省审计厅负责落实。95.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严格项目招投标、土地“招拍挂”、国有资产转让、政府采购等制度,严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建设廉洁政府。

由省监察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国资委、财政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96.求真务实,加强政风建设。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求真务实,多做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防止急功近利,力戒心浮气躁,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继续大力精简会议、文件,坚决改进会风、文风,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带头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强化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落实。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始终保持奋发有为、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为“十一五”发展开好头、起好步,拼搏攀登,赢得主动。

由省政府办公厅、监察厅、人事厅等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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