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山西省
- 【发布文号】晋政发〔2006〕3号
- 【发布日期】2006-02-28
- 【生效日期】2006-02-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山西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00万亩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工程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00万亩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工程的意见
(晋政发〔2006〕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我省水资源短缺、气候恶劣、季节性降雨频仍,虽经全省人民有效防御、积极治理,但水土流失依旧严重。《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设施建设,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人民政府决定,“十一五”期间,在全省组织实施“2000万亩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工程”。现就工程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的重要作用
耕地是农业生产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载体。加强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有利于国家粮食安全大局,是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我省地处黄土高原半干旱区,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立地条件较差,耕地产出水平较低。全省耕地中有2/3是坡地、旱地,60%土壤有机质含量不足1%;正常年景粮食亩产在200公斤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0%。耕地质量差、产出水平低,严重影响了我省农业生产的效益,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影响了农民群众生产积极性的提高,制约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进一步增强。同时,近年来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大规模生态建设的需要,我省耕地面积逐步减少。在人增地减水少的严峻形势下,既要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又要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二者的结合点,就是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和等级,提高土地的产出水平。现在,我国从总体上进入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我省各级财力都有了很大的增强,有条件、也有能力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工程的指导思想、原则、任务和重点
我省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利用效益为中心,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保障粮食安全,通过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培肥改土、改善生态环境,不断提高耕地质量等级和产出水平,为建设具有山西特色的现代农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好基础。
我省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工程要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要因地制宜,规模实施。要紧紧围绕制约区域农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因地制宜采用适合当地的综合高效措施,选择基础较好、主导产业明确、具有较强区域代表性的基本农田,统一规划,相对集中连片进行建设,充分发挥工程的规模效益和示范效果。
第二,要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与发展区域特色产业结合起来。要紧紧围绕我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开展适合地方特点的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使工程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特色产业的发展。
第三,要把工程措施与农艺措施结合起来。项目建设要以科技为先导,实行工程、农艺、生物、化学等多种技术措施综合配套,充分发挥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
第四,要把工程建设与工程管理结合起来。要克服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从工程建设之初就加强项目运行管理,使项目能够长期发挥效益。
工程建设的任务是:从2006年到2010年,实施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工程2000万亩。其中,建设高标准旱作农田1500万亩,建设节水灌溉高产农田400万亩,盐碱地综合治理100万亩。
工程建设的目标是:到2010年,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及土壤理化性状得到明显改善,耕地基础地力提高一个等级;农田环境质量明显提高,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示范区水、肥资源利用率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耕地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工程田亩均增产粮食50公斤以上,到2010年,全省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0亿公斤以上。
工程建设的重点是:
1.在西北部、东南部及中部的广大旱作区,以水土保持和基本农田建设为主攻方向,修复堤坝和地埂,平整土地,提高土壤的保水、保土、保肥能力。推广以蓄水、保水、调水、集水、节水为主要内容的旱作农业技术,配套秸秆还田、增施农家肥、测土配方施肥、粮肥轮作、合理耕作等培肥措施,建设高标准旱作农田1500万亩。其中,旱平地培肥600万亩,坡耕地综合治理800万亩,沟坝地整治与培肥100万亩。
2.在中部盆地灌溉区,在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水资源的前提下,统筹考虑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水、灌溉回归水和城市污水等的开发利用,建设节水灌溉高产农田400万亩。其中,在输水设施较完善的大中型灌区,采取田面平整、大畦化小等田间工程措施和合理耕作培肥措施,建设高标准田间节水农田280万亩;在非充分灌溉区域或输水设施不完善区域,发展管灌、微灌,建设高标准节水灌溉农田100万亩;在大中城市郊区、设施农业集中区和经济作物集中种植区,推广微灌施肥新技术,建设水肥一体化高效农田20万亩。
3.在大同、忻定、晋中、晋南四大盆地盐渍化区域,采取工程排盐、农艺抗盐、化学改盐、耕作压盐、生物降盐等措施,实行田、沟、渠、林、路综合治理,改造盐碱地100万亩,其中,轻度盐碱地综合治理60万亩,中度盐碱地综合治理30万亩,重度盐碱地综合治理10万亩。
在抓好工程措施的同时,抓好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形成集监测、研发、信息管理与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省、市、县三级技术服务体系72个;建设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的新技术、新产品区域性中试基地6个;建设基层配肥站300个。项目完成后,项目区工程田普遍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三、实施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工程的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级成立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领导组,负责工程项目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副省长梁滨任领导组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罗清宇、省农业厅厅长杨文宪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国土、水利、农机、林业、扶贫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其他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由厅长杨文宪兼办公室主任。市、县两级也要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规划和分年度实施方案,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广大基层干部和农业科技人员积极投身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
2.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在财政支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煤炭资金、新增建设用地补偿资金及土地出让金、扶贫资金等现在用于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金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投资,确保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省级财政已将耕地综合生产建设资金列入预算,市、县两级也要根据财力状况,适当增加投入。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各地可采取以劳代资、财政补贴、适当奖励等办法,引导调动农民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投资的积极性。
3.扎实搞好科技服务。为切实实施好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工程,省级决定成立项目技术咨询指导组,由省农业厅牵头,组织农业科研、教育、推广及发展改革委、财政、土地、水利、农机、林业、扶贫等方面的专家参加,全面负责工程实施的技术指导和咨询工作,及时解决工程实施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科技服务的重点,一是加大旱作节水、测土配方施肥、中低产田改造等成熟技术的推广力度,搞好不同区域、不同建设模式的示范、推广。二是加强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新技术的引进、研究和开发工作,积极开展土壤改良与培肥、污染耕地修复与防治、新型肥料研发与施肥技术推广、耕地质量监测与预警系统建立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搞好技术储备。三是依托“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对基层农业干部和农民群众开展实用技术培训。
4.切实加强对建设成果的管理保护。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要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利于促进土、肥、水等资源合理利用的管理机制,切实把工程项目建设好、管理好、保护好。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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