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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2006年河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 【发布单位】河南省
  • 【发布文号】豫政办 〔2006〕13号
  • 【发布日期】2006-02-28
  • 【生效日期】2006-02-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2006年河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2006年河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豫政办 〔2006〕1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6年河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2006年河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今年计划解决全省150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根据国家的要求和我省农村饮水安全现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

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切实作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把以人为本真正落到实处的一项紧迫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对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省委把解决150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列入今年为群众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

二、工程规划

1.规划范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要是解决由于地球物理作用形成的原生性高氟水、苦咸水以及水源污染和严重缺水问题。按照“十一五”期间国家支持的优先顺序,工程实施的范围是:

(1)饮用水中氟含量大于2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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