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卫生部
- 【发布文号】卫生部公告2006年第4号
- 【发布日期】2006-03-03
- 【生效日期】2006-03-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卫生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卫生部公告2006年第4号
卫生部公告2006年第4号
近日,我部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行政许可审查中发现,上海伦特电子仪表有限公司在申请换发卫生许可批件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违反了《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我部对该公司申请的相关行政许可未予批准,并给予警告。上海伦特电子仪表有限公司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行政许可。
特此公告。
二00六年三月三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