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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20号
  •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6-03-06
  • 【生效日期】2006-03-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20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20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加强空调、冰箱能源效率标识的监督管理,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现将2005年7月12日至2006年1月12日期间备案的能源效率等级为一、二级空调和能源效率等级为一级冰箱的产品规格型号及企业名称予以公告(第二期)。

自2005年3月1日空调、冰箱能效标识制度实施以来,已有73家空调企业的4361个型号、92家冰箱企业的1989个型号产品完成了备案工作。此次公告的冰箱达到一级的备案产品为25个生产企业的388个型号,空调达到一级、二级的备案产品为22个生产企业的205个型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能效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2006年度组织全国性的能效标识监督抽查活动,以促进高效节能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引导消费者选购节能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六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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