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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外籍歌手孙燕姿、梁静茹、张娜拉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6〕402号
  • 【发布日期】2006-03-17
  • 【生效日期】2006-03-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外籍歌手孙燕姿、梁静茹、张娜拉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外籍歌手孙燕姿、梁静茹、张娜拉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402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6]15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九洲文化传播中心邀请新加坡歌手孙燕姿、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韩国歌手张娜拉,于2006年4月2日到北京参加“百事音乐盛典晚会”的演出。
请主办各方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注意演出活动不得以评奖名义进行宣传、组织。
请你局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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