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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的通知
  • 【发布单位】海南省
  • 【发布文号】琼府办〔2006〕17号
  • 【发布日期】2006-04-12
  • 【生效日期】2006-04-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的通知

(琼府办〔2006〕1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期,我省麻疹发病呈大幅上升趋势,部分市、县的局部地区已经出现暴发疫情,经专家评估,已经形成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政府决定从2006年4月13日起,启动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应急机制。成立海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林方略副省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省卫生厅厅长简梁盛、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国舜担任,成员为省发展与改革厅副厅长赵莉莎、省财政厅厅长陈海波、省教育厅厅长黄国泰、省农垦总局党委书记张力夫、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曾渝、省旅游局局长吴文学、省卫生厅副厅长白志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由简梁盛兼任。联系人:王雄,联系电话:65388377、65388378,值班电话:13086062910,传真:65388332。

各市县、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加强领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按照《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麻疹疫情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琼卫疾控〔2006〕47号)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麻疹防控措施,将麻疹疫情控制到最低限度。?

各市、县政府要设立相应的组织指挥机构,具体负责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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