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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延迟YY0568-2005《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手术照明灯和诊断照明灯安全专用要求》行业标准实施日期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文号】国食药监械[2006]163号
  • 【发布日期】2006-04-21
  • 【生效日期】2006-04-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延迟YY0568-2005《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手术照明灯和诊断照明灯安全专用要求》行业标准实施日期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延迟YY0568-2005《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手术照明灯和诊断照明灯安全专用要求》行业标准实施日期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6]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归口单位:

经研究,决定将YY0568-2005《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手术照明灯和诊断照明灯安全专用要求》行业标准实施日期调整为2007年4月1日。特此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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