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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交通部
  • 【发布文号】厅函公路[2006]75号
  • 【发布日期】2006-04-21
  • 【生效日期】2006-04-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交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厅函公路[2006]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为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提高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水平,将低造价、多标准、科学施工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工程质量,部组织有关单位制作了《农村公路施工技术》专题片,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以专题片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一五”是我国农村公路建设的关键时期,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多,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目前,农村公路基层工程技术和施工管理人员数量不足、水平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不能适应农村公路建设的需要。为全面实现“十一五”农村公路发展目标,迫切需要加强对基层工程技术和施工管理人员的培训。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通过培训普及农村公路技术和管理的相关知识,更好地控制工程质量与造价,推动农村公路的健康发展。
二、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施工技术培训
《农村公路施工技术》专题片针对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特点,借鉴了各地农村公路建设实践经验,突出了农村公路路基、路面、桥涵和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方面的要求,通俗易懂、简便易行,对农村公路施工与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培训工作方案,加强组织与协调,重点培训县级交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行政村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骨干人员,对农村公路建设一线的工程技术、施工和管理人员也要组织培训。对骨干人员的培训工作要在年内完成。
三、做好专题片的发行和宣传工作
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收到部寄送的专题片后要立即转至各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各地可根据需要自行复制。同时,要组织对专题片的宣传,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通过电视等媒体播放专题片,普及农村公路施工技术,让更多的人了解农村公路,参与农村公路建设。
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培训工作经验,培训总结于12月底前报部公路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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