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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 【发布文号】国办发〔2006〕31号
  • 【发布日期】2006-04-27
  • 【生效日期】2006-04-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06〕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国务院决定对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吴 仪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徐绍史 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毕井泉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郑少东 公安部部长助理
陈昌智 监察部副部长
张苏军 司法部副部长
楼继伟 财政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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