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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34号
  •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 【发布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34号
  • 【发布日期】2009-06-23
  • 【生效日期】2009-06-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环境保护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34号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34号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现批准《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 274-2009)

该标准代替《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T 274-2006),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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