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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州市中医药振兴计划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文〔2006〕13号
  • 【发布日期】2006-04-30
  • 【生效日期】2006-04-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州市中医药振兴计划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州市中医药振兴计划领导小组的通知

(穗文〔2006〕13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领导,整合中医资源,振兴中药产业,发展中医医疗服务,进一步推进中医中药强市建设,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广州市中医药振兴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沈柏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卓彬(副市长)
甘新(副市长)
成 员:古石阳(市政府副秘书长)
秦耀生(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杨清蒲(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周灵(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叶佑新(市经贸委副主任)
华同旭(市教育局局长)
蔡刚强(市科技局局长)
袁锦霞(市财政局副局长)
何伍爱(市人事局副局长)
郑玉华(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黄金锋(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黄炯烈(市卫生局局长)
卢彦德(市卫生局副局长)
吴邦灿(市国资委副巡视员)
李萍萍(市规划局副局长)
沈志超(市物价局局长)
姚建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马正勇(市法制办副主任)
余伟(市外办副主任)
林进炎(市府研究室副主任)
孙峰(越秀区副区长)
周树坚(海珠区副区长)
江东(荔湾区副区长)
潘文捷(天河区副区长)
潘史扬(白云区副区长)
苏佩(黄埔区副区长)
张文兰(花都区副区长)
万志成(番禺区副区长)
毕婉玲(南沙区副区长)
邓佑满(萝岗区副区长)
温洁夫(从化市副市长)
李荣渝(增城市副市长)
张菊珍(市科协副主席)
陈志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黄炯烈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周灵、叶佑新、蔡刚强、袁锦霞、卢彦德同志兼任。

广州市振兴中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同时撤销。

特此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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