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会[2006]5号
- 【发布日期】2006-05-12
- 【生效日期】2006-05-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建设部安委会2006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建设部安委会2006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建会[2006]5号)
4月26日下午,建设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2006年第二次会议。会议由建设部安委会副主任、总工程师王铁宏同志主持,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部安委会主任、副部长黄卫同志传达了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同志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并结合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3月27日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温家宝总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的精神,对进一步做好建设系统安全工作作了讲话。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会议通报了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据初步统计,截至到4月25日,全国共发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事故196起、死亡239人,分别比去年降低了19.67%和14.03%。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13起、死亡45人,分别比去年上升116.67%和60.71%。全国未发生重大的市政公用运行中断事故。
会议认为,当前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是稳定的,但仍不容乐观。各地和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指示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和部署上来,加强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健全工作机制,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采取有效措施,把安全任务和事故下降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地区、各个环节。抓紧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面推动建设事业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
会议指出,要坚持综合治理、重点突破的原则,从安全薄弱之处入手,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认真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为主的专项整治工作,强化专项整治的对策和措施,落实安全责任。要继续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加强有关安全标准的制定和修订。要进一步加强管理,重点抓好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安全,保障城市燃气、供水和城市桥梁安全,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会议议定,近期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建设系统各项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的施工管理,以及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景点等公共聚集场所的管理工作,确保城市轨道交通、供气、供水的运行安全。
2、认真抓好“2006年安全工作措施分工”的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进度,落实具体责任,切实完成今年安全生产工作各项任务。
3、做好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会议的筹备工作,研究增加有关应急管理内容。
4、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依托有关单位开展各项预案和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选择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开展有关应急处置的演练工作。
5、抓紧建立完善安全信息系统,尽快把覆盖建社领域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安全信息系统建立起来,方便快速和全方位地掌握安全信息,明确分析、统计及评估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职责分工。
6、增强安全工作的预见性和有效性。有关领导要深入安全生产第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全面地掌握安全动态,分析安全形势,剖析事故发生规律,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加强对发达国家先进安全管理方式的研究和学习,着重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遏制安全事故高发的状况。
会议原则通过《建设部安委会工作规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快报工作的通知》,请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后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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