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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外籍华人音乐家张健一、郎朗等6人到深圳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6〕877号
  • 【发布日期】2006-05-18
  • 【生效日期】2006-05-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外籍华人音乐家张健一、郎朗等6人到深圳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外籍华人音乐家张健一、郎朗等6人到深圳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877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外请[2006]5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省深圳新瑞演出有限公司与深圳观澜湖高尔夫球会有限公司合作,邀请美籍歌唱家张健一、钢琴家郎朗、小提琴家陆威,意大利籍歌唱家孙秀苇、比利时籍中提琴演奏家施宁、法籍大提琴演奏家袁博、于2006年6月18日到深圳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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