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9〕895号
  • 【发布日期】2009-09-09
  • 【生效日期】2009-09-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9〕895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华保报〔2009〕96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900,000,000元人民币。其中,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80,000,000股,占比20%;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70,000,000股,占比18.89%;广州市泽达棉麻纺织品有限公司持有121,800,000股,占比13.53%;北京国华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20,000,000股,占比13.33%;上海圣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20,000,000股,占比13.33%;广州市鑫中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64,000,000股,占比7.11%;广州市百泽实业有限公司持有59,200,000股,占比6.58%;深圳市深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0,000,000股,占比5.56%;广州利迪经贸有限公司持有15,000,000股,占比1.67%。

请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九月九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