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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山西省基础测绘“十一五”专项规划
  • 【发布单位】山西省
  • 【发布文号】晋政办发〔2006〕35号
  • 【发布日期】2006-05-30
  • 【生效日期】2006-05-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山西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山西省基础测绘“十一五”专项规划

山西省基础测绘“十一五”专项规划

(晋政办发〔2006〕3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基础测绘“十一五”专项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山西省基础测绘“十一五”专项规划

基础测绘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项基础性、公益性、先行性工作,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件,基础测绘获得的基础地理信息,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资源,是电子政务的基础工程,是政府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工具。进一步加强我省基础测绘工作既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八届七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山西省测绘管理条例》以及《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地分析了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基础测绘需求的实际情况,依法编制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我省基础测绘工作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我省测绘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改革与发展为主线,以服务全省经济与社会发展为目标,基础测绘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1.逐步完善了基础测绘定期更新和经费投入机制。
从1998年基础测绘列入计划管理以来,“十五”期间我省逐步完善了基础测绘定期更新和经费投入机制。2003年我省重新修订了《山西省测绘管理条例》,其中对基础测绘的分级管理和定期更新做了明确规定,为编制基础测绘规划以及建立省、市、县三级基础测绘定期更新机制与政府经费投入机制,全面加强全省基础测绘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基础测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04〕94号),对制定各级基础测绘规划、将基础测绘纳入同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十五”期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共投入基础专项经费4800万元,为做好基础测绘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2.建成了数字化测绘技术体系,省级基础测绘按年度计划顺利实施。
坚持实施“科技兴测”战略,采取国家和地方配套投入的方式,实施了“国家基础测绘设施项目”山西省单位工程,建成了一流的山西省国家数字化测绘生产基地,引进了基础地理信息采集、处理、存储的软硬件设备,依托全球卫星定位系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和网络技术建立了以3S技术为代表、4D产品为主的数字化生产技术体系,具备了海量空间信息数据生产、存储能力。
“十五”期间,我省完成1∶1万地形图更新3015幅。与此同时,实施了全省1∶25万地形数据更新和1∶5万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与更新。根据国家“华北地区大地水准面精化”项目要求,2003――2005年期间施测GPS C级点664个,三等水准线路约4000公里,为建立全省高精度、三维、多功能的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奠定了基础。
3.市、县级基础测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02年,全面启动了市级基础测绘工作,各市人民政府根据财力状况并结合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制定了基础测绘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了城市区域内基础控制网以及建城区1∶500、规划区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制工作,为当地政府决策、宏观调控、国土资源管理、城市规划、市政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了基础测绘保障。从2004年开始县级基础测绘工作也已陆续展开。
4.积极推进基础测绘成果的社会化应用,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幅提高。
“十五”期间,充分发挥测绘技术、人才、设备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优势,为各部门提供各种比例尺地形图5万余张,平面、高程控制点5千余点,以及利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为我省农业、水利、林业、国土资源、城市规划、电力、通讯、交通、能源、民政、国防等部门和行业提供了测绘保障。特别是利用基础测绘成果编制的各种图集和开发的地理信息应用系统在各级政府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和重点工程、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
(二)主要问题
“十五”期间,我省基础测绘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与问题:一是1∶1万基础测绘更新周期长,不能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地理信息的需求;二是市、县人民政府对基础测绘工作依法纳入政府规划和预算认识不高、经费投入不足,没有建立定期更新机制,部分地区地形图现势性较差,难以满足当地国民经济建设的需求;三是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社会化应用还不够广泛,公共产品不够丰富,标准化程度较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率不高;四是基础地理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重复建设和信息资源浪费现象较为突出;五是现有设备、人员素质和技术力量不能适应信息化测绘技术体系建设的需要。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地影响了基础测绘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需求分析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现代测绘技术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正在向数字化、集成化、实时化、动态化、自动化、智能化、网络化方向发展,测绘的技术手段、产品形式和服务方式等都在发生深刻的变化。
“十一五”是我省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也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的关键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都对基础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只有加快我省基础测绘建设步伐,实施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利用现代化测绘技术手段获取航空航天遥感资料,及时更新基础测绘成果,才能满足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基础地理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
(一)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对基础测绘的需求
基础测绘提供的客观、现势的地理信息,能全面反映我省各地土地、矿产、水利、旅游、文化、教育、人口等资源状况以及基础设施情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此基础上结合专业信息进行分析、判断,有效地实现科学的开发和合理配置资源,准确地把经济建设、资源开发、土地管理、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产业结构调整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利于科学决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实施城镇化和中部崛起战略,推进经济社会的信息化和现代化,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进程中,特别是在加快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区域经济进程都需要基础测绘为之提供准确的基础地理信息支撑。
(二)社会信息化对基础测绘的需求
实现经济社会信息化,推进电子政务,是我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各部门为满足科学管理和决策的需要,都在酝酿或实施专业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化管理。因此,建设统一标准的、可以共享的信息平台――省级空间数据基础设施是非常必要和十分迫切的。这个平台将为我省环境保护、自然灾害监测、金土工程、城市规划与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等提供全方位服务,将有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省级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迫切需要建立航空航天遥感资料的周期性获取机制,加快不同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步伐。
(三)基础设施建设对基础测绘的需求
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能源、交通运输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利用基础地理信息进行科学的规划为实现集约、系统、协调、高效的发展模式提供了基础和保障。“十一五”期间根据我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规划,有针对性的安排好基础测绘计划,使基础测绘成果为基础设施项目的立项、选址(选线)、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提供服务。
(四)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对基础测绘的需求
城市信息化是当前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城镇要发展,规划须先行,城镇规划的水平决定了城镇化的发展进程。基础测绘所反映的地形、地貌、交通、水系、资源分布等基础地理信息是规划城镇的空间和功能布局的十分重要的基础和依据。“十一五”期间将加大力度,施测全省城市辖区的大比例尺地形图,进一步提高城镇规划建设水平。
三、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我省基础测绘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基础测绘工作,以建设和谐山西、实施“中部崛起”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新型工业化和特色城镇化进程等对基础测绘的需求为出发点,坚持统一监管,加强基础测绘工作,构建信息化测绘技术体系,拓宽测绘服务领域,全面提升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构建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和谐稳定、山川秀美的新山西服务。
(二)工作目标:
――初步建立省、市、县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
――启动省级基础测绘第二轮更新工作,加快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数据采集与更新,建成覆盖全省的多数据源、多尺度、多种类、多分辨率的空间数据库基础框架体系。
――加大测绘科技创新力度,加快省级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分发服务体系。
――依法完成市、县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任务,建立定期更新和经费投入机制。
――依法统一购置全省卫星遥感资料、组织实施航空摄影工作,建立航空航天遥感资料的周期性获取机制。
――加快基础地理信息应用示范工程建设,为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及时、可靠、科学的测绘服务保障。
四、主要任务
(一)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我省空间大地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建立与维护覆盖全省的高精度、三维、动态、多功能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
1.建设覆盖全省连续运行的GPS参考站。
在全省范围内建设20余个连续运行GPS参考站,建立基于无线网络GPS定位综合信息发布服务体系。通过实时、精确的目标定位,向社会提供空间数据采集、跟踪、精确导航、地壳运动监测等方面的定位服务。
2.重点区域基础控制网加密及测量标志的管理与维护。
在国家GPS A、B级点逐步加密和一、二等高程控制网复测的基础上,沿大运高速公路、沿黄公路干线等重点区域施测GPS C级点600个,三等水准测量3000公里,并根据需求进行精化大地水准面工作。在开展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建设的同时,做好全省测量标志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3.清理与改造全省相对独立的坐标系统。
针对我省独立坐标系统存在同一区域重复建设和多头管理,造成规划、设计、工程定位较多隐患的状况,为确保权属空间划分的统一性及城市建设与工程建设的可靠准确定位,依法加强相对独立坐标系统的管理,通过清理与改造,建立全省规范、有序、可靠、实用的坐标系统。
(二)建立航空航天遥感资料的周期性获取机制
航空航天遥感资料是更新基础地理信息的主要信息源,遥感影像具有覆盖面积大、信息丰富、现势性强、易于获取、成图周期短、应用广泛等特点。为避免重复投资、实现资源共享,“十一五”期间要依法统一购置全省卫星遥感资料、组织实施航空摄影工作,逐步建立影像数据源从制订年度计划、组织实施、资料验收到分发服务的管理体系。
1.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获取覆盖全省15.6万平方公里1∶25000-1∶30000比例尺航空摄影资料。
2.获取市、县(市、区)1万余平方公里满足城镇大比例尺地形图测制与更新需要的航空摄影资料。
3.根据区域经济发展需求,按年度或因项目需要适时购置全省或部分区域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
(三)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采集
1.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采集。
启动省级基础测绘第二轮更新工作。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陆续开展晋陕大峡谷、晋陕蒙三角开发区域、重点城市以及经济发达地区约3200幅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包括交通、水系、居民地、行政区域界线等要素的数字线划地图和5米格网间距的数字高程模型。与此同时,根据全省土地详查工作的需要,更新覆盖全省6400幅地面分辨率为1米的数字正射影像图。
2.1∶5万、1∶25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采集。
根据国家测绘局的安排,完成全省1∶25万地形图现势资料的调绘、上报工作,以及1∶25万核心要素数字线划地图和1∶5万、1∶25万卫星遥感影像图的更新工作。
3.基本比例尺数据库建设。
建设全省1∶25万、1∶5万、1∶1万、1∶2千、1∶1千、1∶5百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体系。建立全省多分辨率数字正射影像数据库、多尺度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库、数字线划地图数据库、重点城市地形数据库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成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部门和人民生活需求的多比例尺、多时效、多种类的省、市、县三级地理空间基础框架数据库体系。
――全省多分辨率数字正射影像数据库
包括1米分辨率黑白数字正射影像;5米、25米分辨率近天然彩色卫星数字正射影像;城市0.2米分辨率的天然彩色数字正射影像。
――全省多尺度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库
包括5米、25米、100米三种格网间距的数字高程模型。
――全省数字线划地图数据库
包括地貌、交通、居民地、水系、境界、管线、地名注记、大地测量控制点等分类要素的矢量数据及其属性信息的数据库。
――全省重点城市地形数据库
包括城市交通、水系、构建筑物、管线、地貌、单位及街道名称注记等分类要素的矢量数据及其属性信息的数据库。
4.全省行政区划等挂图或图集(册)制作。
适时更新全省行政区划挂图和交通、能源等专题挂图,编制省、市、县(市、区)标准地理底图和省、设区市的电子地图。力争开展山西省地图集、山西省灾害地图集、国土资源地图集、区域资源与可持续发展地图集、汾河流域地图集、城镇地图集、影响区域经济发展因素地图集等编纂工作。
(四)省级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省级空间数据基础设施是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以及各专业信息系统的基础平台,将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丰富、准确、动态的地理空间信息服务。
1.基本设施建设。
随着信息化测绘技术体系的形成与发展,要加大软硬件设备的投入力度,改善基础测绘生产基地设施条件,提高基础测绘的技术装备水平。使我省从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源获取能力、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智能化处理能力以及基础地理信息网络分发服务能力等诸多方面满足“十一五”乃至更长时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2.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技术研究。
――开展地理空间基础数据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利用已有控制测量成果、数字化数据成果以及遥感、航空影像和大比例尺地形图数据等多种信息源,实现多种比例尺数字测绘产品的同步快速更新。
――开展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库建设关键技术研究,实现全省多种比例尺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库和专题信息数据库的关联、无缝漫游、无级放大。
――开展地理信息服务体系中的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可用于不同平台和不同数据库互操作的应用软件系统,支持地理空间信息的共建共享。
――开展地理空间可视化虚拟现实技术研究,提供逼真的具有视觉、听觉、触觉等效果的可交互、动态虚拟情景,重现用户关心的事态发生、发展过程,为各类用户的规划、管理及项目建设提供虚拟现实环境服务。
3.基础地理信息分发服务体系建设。
基础地理信息分发服务体系是山西省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由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交换中心、市级和省直厅局基础地理信息交换网站及相关的计算机网络设施、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构成。基础地理信息交换中心与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实体之间通过局域网进行有效连接,与省人民政府及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市的交换网站采用分布式的网络结构进行连接。
根据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交换网络体系建设和我省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逐步建设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交换中心和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各市的交换网站。建设网上信息发布、查询和分发服务体系,满足各类用户及时了解、正确使用基础地理信息的需求。
4.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标准体系建设。
及时跟踪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建设动态,以国家标准为基础,结合山西实际,制定和完善从数据源获取、数据采集、质量控制、数据库建立、成果开发应用与保密、网络交换到信息管理、分发服务等方面的标准,建立和完善与信息化测绘技术体系相适应,并能够与国际、国家标准接轨的空间数据技术标准与规范体系,满足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管理与分发服务的需求。
(五)测绘资料档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现代化测绘资料档案基础设施建设。
我省要尽快建设空间充足、功能完善、装备精良的现代化测绘档案存储和服务基础设施。其主要内容包括:馆舍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数字化存储设施建设、档案修复、处理、保护设施建设、档案管理服务设施建设以及所建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保障等。经费投入采取中央和省两级财政配套的办法,实现测绘成果档案资料的信息化管理,提高测绘资料档案存储能力和服务水平。
2.测绘资料档案保存保护。
测绘资料档案真实地记录了全省各个历史时期的自然地理状况和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反映了经济发展、社会变迁在内的社会和人文信息,具有珍贵的应用参考价值。因此,一是要采用现代数字化技术,对我省测绘资料档案馆保存的各类历史档案资料进行扫描、照相、微缩等技术处理后,归档建库保存;二是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对馆藏损毁较严重的古旧地图档案资料,利用现代技术开展修复工作,保护好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档案资料原件;三是要继续搜集古旧地图、国内外出版发行的各类地图产品、重大测绘工程形成的相关资料等重要的测绘档案资料。
(六)基础地理信息应用示范工程建设
积极推进基础测绘成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应用,大力开发基础测绘公共产品,加强与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协作,按照“需求牵引、共建共享”的原则,建设基础地理信息的各类辅助决策系统,不断拓宽测绘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对条件成熟的项目开展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实现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高效利用。
1.山西省电子政务地理信息平台建设。
在多尺度、多种类、多时相、多分辨率动态化的空间数据和空间数据交换网络的支撑下,建立资源、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军事、安全等方面专题数据库,为各类政务信息、统计信息、专题信息的空间分布定位及可视化表达提供地理信息及技术支持,为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提供统一的公共基础地理信息平台。
2.公共应急地理信息平台建设。
在预防和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过程中,应用现代测绘技术提供可靠的基础地理空间信息和其他专业信息,辅助地方各级政府提高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监测能力,提高科学应急处置的水平和快速反应的能力。根据公共应急处理的要求,开展面向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地理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突发事件的预测、预报与预警,应急反应和快速决策,灾后情况科学评估、灾害动态监测等统一管理,依托地理信息数据与多种突发事件背景数据、变化信息和实时信息的有机整合,建立集动态监测、数据处理和信息共享为一体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地理信息决策支持系统,为提高地方各级政府对突发事件的应变与处理能力提供服务。
3.遥感技术应用工程建设。
“十一五”期间,要充分发挥遥感技术优势,研究开发动态监测系统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宏观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山西省国土资源遥感动态监测系统建设
重点进行土地、矿产、水、森林、草地等资源的遥感动态监测管理和分析研究,为政府相关部门国土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整治规划提供重要手段。
――山西省生态环境遥感动态监测系统建设
重点进行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环境污染等项内容的遥感动态监测管理和分析研究,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科学规划提供适合工具。
――山西省自然灾害遥感动态监测系统建设
重点进行地震、洪、涝、森林火灾、滑坡、泥石流以及由于资源开发造成的地下采空区、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多项内容研究,为地方各级政府防灾、减灾、救灾等提供解决方案。
4.山西省旅游资源管理地理信息平台建设。
将我省的旅游资源信息与空间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相整合,建设山西省旅游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既能为各级领导全面掌握我省的旅游资源分布及开发情况,规划旅游景点,完善旅游市场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又可为游客了解各地景点风光、旅游设施、交通情况和风土人情等提供直观方便的信息平台。
5.基于导航定位服务的地理信息平台建设。
导航定位在地理信息产业中具有非常广阔的市场应用和产业化前景,其发展离不开卫星动态定位技术和地理信息数据的支持。利用GPS、GIS、RS和相关网络通讯技术,建立从城市到逐步覆盖全省的公共定位服务运行网络,实现机动车辆以及各种移动目标的定位、报警、调度、监控等各类公众定位服务功能,以及为城市规划、国土资源调查、城乡建设、智能交通、沉降监测、公共安全、电力、通讯与灾害监测等诸多领域提供服务。
6.“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示范项目建设。
“数字城市”是综合运用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网络、多媒体及虚拟仿真等技术对城市的基础设施、功能机制进行信息自动采集,实现动态监测、管理和辅助决策的技术系统。开展“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示范工程建设主要任务是构建统一的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平台,在此基础上通过城市设施的数字化和城市网络化建设,达到多种数据的融合与立体表达、仿真与虚拟,建成一个以三维城市模型为基础的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智能化信息系统,实现城市信息资源的共享,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企业、公众提供城市综合信息服务。“十一五”期间,在我省范围内选择2-3个城市开展“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示范项目。
7.重要地理信息统计分析系统建设。
开展重要地理信息统计分析,获取和发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和地理信息统计分析数据。按照“需求牵引、共建共享”的原则,开发基于基础地理信息的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大力推进基础地理信息统计分析在资源管理、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公安消防、民政以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充分发挥基础测绘成果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和职能部门宏观决策中的作用。
(七)市、县级基础测绘
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依据《山西省测绘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编制好本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1.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建设。
在设区市的行政区域内建设2个以上连续运行GPS参考站,建立基于无线网络GPS定位综合信息发布服务体系。开展本行政区域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以及空间定位网建立与复测,根据需求可进行精化大地水准面工作。
2.1∶500―1∶5000基础地理信息采集与更新。
按照5年更新一次的法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突出重点,完成县城以上的建城区、规划区以及经济开发区1∶500―1∶2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与更新。围绕服务于我省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开展村镇1∶500―1∶2000地形图测制,满足村镇建设规划的需要。适时开展城市规划区范围1∶5000地形图测制工作。
3.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
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1∶500―1∶2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努力拓宽服务领域,使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尽快应用到各个行业。开展地理信息应用系统的开发项目,特别是要和国土资源、水利、林业、交通、城市建设规划等专业信息化紧密结合,满足行政管理和经济建设的需要。
4.挂图和地图册的编制与更新。
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地图册、挂图的编制与更新工作,根据经济建设的需要组织编制有关专题挂图。
5.贫困县基础测绘开展与支持。
全省52个贫困县,“十一五”期间,省级规划开展26个贫困县的基础测绘工作并给予财政支持。各市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贫困县基础测绘工作进行科学规划与合理安排。
五、规划项目实施安排表及投资需求
(一)省级基础测绘项目安排及投资需求
1.项目实施安排表。(略)
2.投资需求。
依据财政部、国家测绘局1999年发布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测算,“十一五”期间省级基础测绘项目共需中央与省人民政府投入经费19852万元。
具体经费测算及资金来源见下表 (略)

3.资金来源渠道。
(1)争取国家测绘局支持3905万元。用于连续运行GPS参考站建设、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资料获取、测绘资料档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GPS参考站建设500万元,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2854.96万元,测绘资料档案管理设施建设项目550万元。
(2)省级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需投入15947万元。其中,属于基本建设范畴的由省发展改革委列入基本建设支出计划,属于财政供给范畴的由省财政解决。
(3)要创新融资渠道和方式,采用社会筹措、共建共享等方式建立基础地理信息应用示范工程项目。
(二)市、县级基础测绘项目安排及投资需求
按照分级管理制度要求以及市、县级基础测绘的内容和更新周期,各市、县要依法编制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基础测绘“十一五”专项规划,并按照财政部、国家测绘局1999年发布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测算项目所需经费,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本级财政预算,做好项目的安排和实施工作。
六、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依法加强统一监管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基础测绘的统一监管力度。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省基础测绘“十一五”专项规划以及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进一步规范基础测绘规划编制的工作程序,加强需求调查和重大问题研究,广泛吸收各方面意见,依法编制本行政区域“十一五”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列入同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并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
(二)加大财政投入和经费管理力度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基础测绘分级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本级基础测绘定期更新机制和经费投入机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基础测绘计划管理的通知》要求,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公共财政的稳定投入和持续增长。对于需求迫切的重大基础测绘工程,要积极争取本级公共财政的专项支持。按照省财政厅《山西省基础测绘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坚持依法理财,进一步完善基础测绘经费管理体制,强化基础测绘的计划管理、项目管理以及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健全基础测绘经费的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估机制,确保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三)加强科技和人才队伍建设
不断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跟踪国际测绘科技前沿领域,组织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专用技术的科技攻关,推动技术升级。引导测绘生产单位建立新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和技术协作机制,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制度,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特别要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不断改善人才结构,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基础测绘人才队伍。
(四)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基础测绘工作的领导,统筹规划,促进省、市、县三级基础测绘工作的协调发展。及时发布基础测绘成果目录,推进基础测绘成果的社会化应用。按照“需求牵引,共建共享”的原则,加强与国土资源、公安、城建、规划、民政、水利、地震、交通、林业、电信、能源等部门的沟通与交流,建立分工合作、互利互惠、顺畅高效的基础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机制。
(五)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与评估机制
地方各级政府应当依法建立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机制。加强规划、年度计划、预算以及项目实施的有机衔接,科学确定评估指标和内容,形成规划与年度计划执行的监督、绩效评估工作体系,使年度计划内容和经费使用更加合理,保证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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