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函〔2006〕27号
- 【发布日期】2006-06-02
- 【生效日期】2006-06-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同意原上海阀门厂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资格许可证名称变更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同意原上海阀门厂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资格许可证名称变更的通知
(国核安函〔2006〕27号)
上海阀门厂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变更许可证单位名称的申请报告》(沪阀司字(2006)第18号)收悉。鉴于你公司已更名为上海阀门厂有限公司,经研究,我局同意将原上海阀门厂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国核安证字S(02)01号)和制造资格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02)01号)的持证单位名称变更为上海阀门厂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
二○○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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