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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爱尔兰“舞之魂”舞蹈团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6〕1036号
  • 【发布日期】2006-06-08
  • 【生效日期】2006-06-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爱尔兰“舞之魂”舞蹈团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爱尔兰“舞之魂”舞蹈团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1036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6]45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东方新大陆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爱尔兰“舞之魂”舞蹈团一行32人,于2006年9月23日至29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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