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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点项目推进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政办秘〔2006〕24号
  • 【发布日期】2006-06-09
  • 【生效日期】2006-06-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点项目推进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点项目推进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政办秘〔2006〕2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861”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建设,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建立重点项目推进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项目推进小组。为加快“861”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在省长的统一领导下,省政府对15个跨地区、跨流域、牵动性强、影响大的“861”重点项目分别设立推进工作小组,由各位副省长及省政府秘书长亲自负责联系协调推进工作。小组成员由省直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业务处室负责人组成。

二、加强项目协调调度。各工作小组要围绕项目建设目标,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对一些控制性工程的工作计划,要细化到月,定期召开会议,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对影响项目审批等前期工作的用地、环评、资本金筹措等事项,要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项目单位是项目建设的主体,要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对需要省领导出面协调的,应及早报告,并提出方案。省财政、国土、建设、环保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三、完善激励机制。为进一步完善“861”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建设激励机制,省政府将设立专项奖励资金,按照考核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对完成任务的工作小组或小组成员进行奖励。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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