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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核发亚联电信网络有限公司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6〕1145号
  • 【发布日期】2006-06-20
  • 【生效日期】2006-06-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核发亚联电信网络有限公司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核发亚联电信网络有限公司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文市函〔2006〕1145号)




亚联电信网络有限公司:
你公司2006年5月15日《关于申请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请示》收悉。
经审查,你公司已符合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企业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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