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
- 【发布文号】内政字〔2006〕201号
- 【发布日期】2006-06-26
- 【生效日期】2006-06-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内蒙古自治区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养老金补差问题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养老金补差问题的意见
(内政字〔2006〕201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
近年来,我区分离企业办学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对减轻国有企业社会负担,推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一些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未随学校一并移交,造成部分退休教师养老金未能达到地方同类人员标准。为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在充分考虑我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先期已移交地方的国有企业所办中小学的退休教师仍留在企业的(含已撤销、停办学校的退休教师),其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当地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
二、对已实施关闭破产企业所办中小学退休的教师,其养老金低于地方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解决。
三、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有关企业要积极配合,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规定,认真界定退休教师的身份、范围和补助标准,切实把落实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工作做实做好。
四、上述有关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2006年6月26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