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沈阳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沈政发[2009]8号
- 【发布日期】2009-03-16
- 【生效日期】2009-03-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沈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沈政发[2009]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沈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沈阳市人民政府
二00九年三月十六日
沈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关键举措和重要保障,对于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推动实现沈阳“五大任务”、“三大目标”具有重大意义。根据国家及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精神,制定本纲要。
一、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使知识产权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和知识产权保护、利用与开发的程度,已经成为影响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科技实力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在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仍然存在知识产权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知识产权意识薄弱,知识产权数量增长缓慢、分布不均衡、运用效率低等问题。按照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要求,必须抓住沈阳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大好机遇,充分利用我市雄厚的技术实力和智力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区域中心优势,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全市经济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为“五大任务”、“三大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1.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沈阳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必然选择。我市是以装备制造业为主导的老工业基地,只有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才能激发全社会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开发一批提升沈阳老工业基地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拳头产品,实现由装备加工基地向世界级装备制造基地转变;引领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带动沈阳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
2.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把我市建设成为东北中心城市的客观要求。我市科研机构众多,科技人才济济,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基础。形成浓厚的“崇尚创新、尊重创造”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是我市成为东北区域中心城市的重要标志。因此,必须充分重视和发挥知识产权作为现代城市竞争中的重要战略资源作用,尽快把沈阳建设成为东北地区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中心和各类知识产权人才的集聚地。
3.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实现沈阳经济总量跨入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的迫切需要。知识产权是未来市场经济发展的核心推动力,把知识产权提升到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就是要谋求市场竞争优势,实现我市经济总量跨越增长,争取赢得国内副省级城市中的领先地位。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就是要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对外招商引资质量,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为我市经济总量尽快进入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一集团”提供强力支撑。
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4.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促进智力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技术产业化为方向,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全民知识产权意识,并结合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总体部署,重点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自主创新的引领作用,为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5.长远目标。到2020年,建立适应老工业基地振兴要求、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规则的知识产权发展机制,使我市成为创造活力强劲、管理体制完善、实施渠道畅通、保护措施有力、专业人才集聚的知识产权强市。全市知识产权发展水平进入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一集团”行列,成为东北地区的知识产权中心。
6.近5年目标。
――专利目标:全市专利申请持续快速增长,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年均增幅达到12%,占申请总量的比重达到40%;全市职务专利申请占申请总量的比重达到60%,企业专利申请占职务专利申请量的比重达到65%;专利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显著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值占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比重达到60%;全市80%以上的科技型企业、60%以上的传统装备制造企业拥有专利权;国(境)外专利申请量进一步提高。
――商标目标:沈阳市著名商标达到400件,辽宁省著名商标达到200件,争取10%的辽宁省著名商标成为中国驰名商标。同时,形成一批在国际市场有较大影响力的著名商标。
――版权目标:基本实现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全市作品版权年度登记量不低于1000件,其中主要门类作品产出量、软件版权年度登记量和核心版权产业产值有较大提升。
――其他目标:取得植物新品种权500件以上,引进植物新品种100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水平和整体实力大幅度提高,初步形成比较优势;自主创新技术标准所占比例达到15%,与装备制造业相关联的国际标准采标率达到70%以上;商业秘密、国防及特定领域知识产权管理进一步加强,形成全社会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及假冒行为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主要任务
(一)知识产权创造。
7.实施骨干大企业知识产权提升工程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扶持工程。在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医药化工、食品及农产品深加工、民用航空、钢铁以及有色金属深加工等八大主导产业,选择一批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的骨干大型工业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试点,提高其品牌意识,形成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使专利数量与质量都有大幅度增长和提高。鼓励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以专利技术创办、领办中小型高科技企业,采取将其引入孵化器、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参与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政府采购等措施,给予相应支持。通过依靠知识产权制度做大优势行业、做强优势企业、做优主导产品,逐步使我市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的主体,为培育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奠定基础。
8.实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优势塑造工程。完善科研考核、评价和奖励体系,从体制、机制、资金等各方面为科研人员发明创造提供优质环境,使在沈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成为我市自主知识产权创造的旺盛源泉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出的密集区。积极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沈阳企业建立基于市场机制的产学研战略联盟,通过联合攻关,开发一批关键性、前沿性的新技术、新成果,并实现知识产权化,使其成为提升我市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依托。
9.实施全社会发明创造活力激发工程。开放、共享全市各级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及大型仪器设备,积极组建青少年科技创新基地,支持各类发明大赛、设计大赛、创作大赛、技术竞赛,激励广大市民参与发明创造。适当资助致力于创造发明且成绩显著的非职务发明者,鼓励其申请专利,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为创新型城市建设积淀雄厚的知识产权基础。
(二)知识产权运用。
10.构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国家各类知识产权数据库,开发知识产权咨询系统和战略分析系统,建立以专利、商标和版权信息为主,重点面向企事业单位的公益性知识产权数据库和网站。定期发布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知识产权预警分析报告及技术研发指南,指导企业选择科技创新的重点和突破口,避免重复开发和技术侵权。同时为政府决策和企事业单位技术转让、合资合作提供更有效的咨询服务。
11.建设知识产权展示平台。通过组建有形的展示场馆和网上无形市场,开展各种形式的展示与推介活动,为供需各方提供专利技术、著名品牌及其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信息,让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走出实验室、操作台,与需求者面对面;让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摆上展台,进入公众视野,展现沈阳的自主创新实力。
12.培育知识产权市场交易平台。建立立足沈阳、服务沈阳经济区、辐射东北、面向全国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鼓励企业充分运用知识产权评估、转让、许可、联盟等方式,挖掘和扩充知识产权价值,形成知识产权作价入股、质押、信托、拍卖的良性运行机制。采取鼓励专利技术转化、引进和培养知识产权经纪人等措施,促进知识产权技术成果特别是驻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优秀专利技术成果就地商品化和产业化,形成我市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
(三)知识产权保护。
13.构建企业的自我保护机制。通过提供维权服务、指导制度建设等方式,引导企业提高自身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鼓励企业设立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机构,配备人员,投入经费,主动开展维权行动。引导企业密切关注本行业领域的知识产权发展新动向和趋势,形成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协调运作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
14.构建行政执法保护机制。加强我市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和条件建设,配备足够的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手段,提高行政执法保护的水平和效率。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与公安、海关等各相关部门的协作,开展联合执法活动。通过畅通行政执法机关向侦查机关移送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渠道,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打击力度。
15.构建司法诉讼保护机制。加大司法机关对知识产权侵权大案、要案的审判力度,从快、从重打击重复性、群体性、顽固性的侵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合法权益者的利益和社会公平。建立联动调解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专家陪审员制度,健全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诉讼的权利。
(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16.实施发明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相应的培训制度,指导其通过定期培训、兑现奖酬制度、实行指标考核等有力措施,提高科研开发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掌握和熟悉知识产权规则,在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创造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在全市企事业单位逐步建立一支熟悉知识产权的优秀科研队伍。
17.实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充分发挥高校在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支持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与培训机构的发展,设置知识产权专业,逐步把知识产权列为学生的必修课;在中小学校中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教育,逐步培养青少年的知识产权意识。积极引进国内外的高级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并鼓励优秀人才到国外进行知识产权方面的培训和深造。
18.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训计划。充分发挥沈阳市知识产权讲师团的作用,开展“流动大讲堂”活动,推动知识产权进学校、进院所、进企业、进乡镇社区。将知识产权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意识。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强化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常态培训。支持和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凝聚一批知识产权申办代理、刑事诉讼、信息咨询、交易经纪等方面的优秀人才。
(五)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19.加强知识产权宣传。以每年知识产权宣传周为载体,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打造和形成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平台和品牌。同时,广泛利用新闻、网络等各种媒介和会议、展示等活动,面向领导决策层、面向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众组织开展全方位的常态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普及,使公众了解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主动谴责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创造。
20.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建立考核评价和奖励激励机制,将知识产权申请量、拥有量和实施效益作为对企事业单位科技进步和经营管理水平的考核评价依据;市政府经济、科技、人事等相关部门在重大科技项目立项验收、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职称评聘等管理工作中,增加知识产权评价指标;市政府设立专利奖,强化对发明人的激励。鼓励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引导企业进行品牌经营。鼓励以计算机软件为主的各类作品著作权登记,加快版权事业发展。
21.开展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试点。发挥我市作为区域中心城市的作用,凝聚整合各种有效资源,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力争形成具有沈阳特色的知识产权文化,使创新精神得到充分弘扬、创造意识得到整体提升、创业活力得到全面迸发,为全市科技、经济、社会和谐、快速、可持续发展提供创新环境支撑。
(六)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22.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交流。结合沈阳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实际需要,积极主动开展与海内外高校、研究机构、跨国公司及国际组织的沟通与合作,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互动往来,分析和把握国际知识产权创新的发展态势,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二次创新,形成我市的自主知识产权。引导和支持我市企业主动参与国际知名的科技、文化、经贸展会及各种国际知识产权交流活动,学习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经验。
23.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区域合作。积极构建沈阳经济区、东北三省以及跨地区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及时进行信息沟通、情报交换、执法配合,依法打击异地制假售假等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24.组建知识产权行业联盟。引导我市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代表行业的整体利益,协调行业内各方立场,积极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鼓励企业参与行业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的制订,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25.发挥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市长办公会议的宏观统筹职能,充分调动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的主动性,建立统一、协作、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共同推进全市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建立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对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市)和开发区设定具体的知识产权考核指标。
26.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各区、县(市)和开发区要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作为政府(管委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做到工作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加强浑南高新技术开发区、沈西工业走廊、航高基地等特色产业开发区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速区域经济发展。
27.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落实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机构、人员和经费,把知识产权管理贯穿于研发、生产和经营的各个环节,全面提升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
(二)增加经费投入。
28.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对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活动加大支持力度。逐年增加专利等知识产权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专利申请资助、专利技术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及表彰等。
29.鼓励企事业单位增加投入。引导企事业单位增加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活动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设立专项经费,用于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持、保护、宣传培训以及转化实施。
30.拓展社会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活动进行投资、捐助,形成多渠道的发展资金来源。建立风险投资机制,推动民间资本进入知识产权创造及其产业化活动。
(三)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31. 加强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将知识产权立法列为行政法规建设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专利、商标、版权等方面的地方法规,健全沈阳市知识产权法规体系。
32.制定知识产权扶持政策。制定关于推进沈阳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政策措施,对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知名品牌、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等工作予以政策保证。
五、知识产权战略的推进与评估
33.知识产权战略工作的推进。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市)和开发区要将本纲要确定的任务按年度进行分解,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市知识产权市长办公会议可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结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及我市未来发展的需要,对本纲要的实施进行相应调整。
34.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的评估。市知识产权市长办公会议办公室负责沈阳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日常工作,定期向办公会议汇报知识产权战略的推进情况。建立沈阳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监控机制,落实知识产权工作责任制,实时跟踪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