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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授予湛江南油利海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天然气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发布文号】安监总海油函〔2006〕139号
  • 【发布日期】2006-07-06
  • 【生效日期】2006-07-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授予湛江南油利海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天然气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授予湛江南油利海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天然气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通知

(安监总海油函〔2006〕139号)




湛江南油利海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中介机构资质发(换)证工作的通知》(安监管海油字[2005]16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海油安办)组织对湛江南油利海自动化有限工程公司海洋石油天然气专业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许可申请进行了现场审查。经专家评审和综合审查,决定授予湛江南油利海自动化有限工程公司海洋石油天然气专业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编号为:国海安检证字[2006]第001号,可从事安全阀校验和仪表检验。

请湛江南油利海自动化有限工程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对检验检测结果负责,并接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油安办和各分部、各监督处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为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二00六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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