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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福建弘袍律师事务所的批复
  • 【发布单位】福建省司法厅
  • 【发布文号】闽司〔2008〕218号
  • 【发布日期】2008-09-27
  • 【生效日期】2008-09-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福建弘袍律师事务所的批复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福建弘袍律师事务所的批复

(闽司〔2008〕218号)




福建弘袍律师事务所:

经审核,准予设立福建弘袍律师事务所。该所属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人为邱芝杰、占红亮、彭俊仁,负责人为邱芝杰。受武夷山市司法局监督管理。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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