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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皖北及沿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
  •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发〔2006〕15号
  • 【发布日期】2006-08-01
  • 【生效日期】2006-08-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皖北及沿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皖北及沿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

(皖发〔2006〕15号 2006年8月1日)




自2001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的决定以来,皖北及沿淮地区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经济增长加快,发展后劲增强,后发优势显现,但皖北及沿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全省平均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加快皖北及沿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于我省推进跨越式发展、实现奋力崛起,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安徽具有重要意义。现就进一步加快皖北及沿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皖北及沿淮地区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1.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的要求,以加大皖北及沿淮地区开发开放力度、促进全省快速发展为总目标,以“两淮一蚌”沿淮城市群为龙头,以大基地、大项目、大投资和加速重化工业发展为抓手,积极实施东向发展、工业强区战略,全面提升“861”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全民创业行动,优先发展能源经济、生物质经济和循环经济,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提高城乡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为推进跨越式发展、实现奋力崛起做出积极贡献。

2.主要原则: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区域政策;坚持区域统筹、分类指导和效率优先,推动以“两淮一蚌”为重点的沿淮城市群实现跨越式发展,加快亳州、宿州、阜阳及寿县、霍邱等沿淮地区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步伐;坚持以自力更生为主、外部支持为辅,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二、认真实施《沿淮城市群“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3.《沿淮城市群“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是“十一五”期间乃至今后更长时期内,指导皖北及沿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有关地区、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4.按照《沿淮城市群“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产业和重大项目,着重运用市场机制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依托龙头企业和工业园区,建设亿吨煤炭基地、双千万千瓦火电基地、煤化工和精细化工基地、全国重要的农副产品深加工基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基地等五大基地。加快建设以煤化―盐化一体化为主要特色的沿淮淮北重化工业走廊,带动一大批中小型加工企业的兴起和发展。

三、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高度重视粮食生产。皖北及沿淮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之一,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依靠科技进步、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用足用活国家对粮食主产区的优惠政策和支持资金,改善农田水利基础条件,推进皖北粮食现代物流基地建设,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畜牧业,加快粮食转化,促进农民增收。

6.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将皖北及沿淮贫困人口集中地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符合条件的县(市、区,下同)纳入国家中部地区集中连片开发扶持范围,争取国家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予以支持。

7.加大对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建设支持力度。亳州、宿州、阜阳和寿县、霍邱农业比重大,要在示范镇、村建设相关资金、项目和政策上给予重点倾斜。在规划和政策等方面,支持皖北煤矿采矿沉陷区范围内的村集中搬迁,实现村矿共同发展。

四、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8.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帮助企业创造各项建设条件,指导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实行严格的项目法人责任制和省市县三级政府领导分工负责制,全力推进,确保按期建设。到2010年,两淮矿区的煤炭产量达到1?3亿吨,皖北及沿淮地区发电总装机突破1500万千瓦,其中新增“皖电东送”700万千瓦以上。完成区内220千伏以上骨干电网建设,淮北―皖南―江苏和淮南―皖南―浙江的500千伏东、西通道输电工程建成投运,争取淮南―皖南―浙北―上海的国家1000千伏特高压输电工程基本建成,使沿淮淮北的煤电产能得到充分发挥。建成或基本建成煤化―盐化一体化、煤制甲醇、二甲醚及烯烃等重大工程,加快以农作物秸秆等为原料、以现代生化技术为依据的大型燃料酒精、生物乙烯、乳酸等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全面完成百万吨级煤基合成油前期研究,完善建设条件,力争“十一五”末开工建设;通过能源、水资源的梯度利用和废弃物循环利用等途径,建成一批低热值能源发电、建材加工、矿井瓦斯综合利用项目。建成千万头级生猪饲养和屠宰基地。继续加快霍邱铁矿开发利用步伐。

9.重视前瞻性项目研究和储备工作。根据国内外技术、市场、能源和原材料供应的发展变化,研究提出一批高质量的重点项目,充实到“861”行动计划中。抓紧抓实项目前期工作,努力争取列入国家支持范围,分批分期开工建设。

五、改善皖北及沿淮地区基础设施条件

10.加快治淮步伐,继续推进引江济淮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沙颍河治理、淮北大堤加固等治淮工程建设,提高淮河洼地防洪除涝标准,加快淮河重点平原洼地治理世行贷款项目的前期工作。统一规划,加强水资源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合理利用水资源,缓解水资源紧张压力,努力建设节水型社会。继续支持皖北及沿淮地区农村人畜饮用水工程建设,努力保障城乡饮水安全。力争早日开工建设淮水北调工程,并将引淮济阜工程、淮河洪水资源利用工程纳入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争取安排更多的小农水专项资金,采取“民办公助”方式,支持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和村组集体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对农民投工投劳开展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给予支持。

11.改善交通基础条件。积极推进京沪高速铁路安徽段、青阜与符夹复线、合肥―蚌埠铁路扩能提速、宿州―淮安铁路、阜阳―六安铁路和蚌埠―淮南、阜阳―新蔡、亳州―泗县高速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加快两淮矿区铁路和亳州―阜阳―六安、合肥―淮南―阜阳高速公路等工程建设。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实现90%的行政村通油路或水泥路。

12.加强淮河流域水运建设。改善淮河干、支流航道运输条件,按三级航道标准整治正阳关―红山头段淮河航道,改造沙颍河、浍河航道。加快建设沙颍河颍上船闸,开工建设蚌埠复线船闸,并通过多渠道筹资,积极推进蚌埠、淮南新港区建设。

六、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13.增加财政资金支持。从2006年起,每年省财政对皖北及沿淮地区财力性补助原则上不低于上年水平;省加快皖北及沿淮地区经济发展重点项目贷款贴息资金总规模力争达到6000万元,并将寿县、霍邱纳入支持范围。

14.减轻地方财政负担。除国家明确规定外,对皖北及沿淮地区的建设项目和公共支出等,尽量减少市、县配套,力争不配套。省财政在研究扩大化解县乡政府债务试点范围时,要优先考虑皖北及沿淮地区,并对化解债务有成效的县予以奖励。

15.加强金融支持。各有关银行应根据皖北及沿淮地区金融生态状况,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并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创新金融产品,为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企业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积极帮助皖北及沿淮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或申报发行企业债券。

七、加快皖北及沿淮地区开发区建设

16.积极做好开发区扩建、设立和升级的准备工作。在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单位面积产出率的前提下,支持规划用地严重不足的开发区扩区建设;支持没有保留开发区的县筹备设立一个省级开发区,待国家政策允许后,尽快组织报批;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申报设立国家级开发区。

17.加大对开发区建设的资金支持。省加快皖北及沿淮地区经济发展重点项目财政贴息资金要进一步加大对开发区建设项目的支持。省级用于县域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贴息资金重点支持皖北地区毗邻江苏的县的开发区建设。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

八、改善皖北及沿淮地区发展环境

18.努力保障建设用地需要。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积极支持皖北及沿淮各市、县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努力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和重大工业项目建设需要。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当年未用完,可以结转使用;征收采煤沉陷区土地,可以采用只征不转的方式进行。村庄搬迁使用土地,可通过土地整理的方式解决。适当增加皖北地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试点项目区规模。

19.调整皖北地区城市总体规划。积极争取国务院尽快批准淮北、淮南市城市总体规划;加快蚌埠、阜阳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批步伐;对皖北其他城市要求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予以积极支持。

20.加大人才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优化皖北及沿淮市、县党政领导班子结构。从省直单位选拔一些熟悉经济工作特别是工业经济、外贸金融的干部充实皖北及沿淮市、县党政领导班子。从经济较发达地区和省属大中型企业选派优秀干部到皖北及沿淮地区任职。继续采取挂职锻炼、对口扶贫、科技副职等形式,每年从省直单位特别是经济部门选派一些优秀干部到皖北及沿淮地区挂职。积极探索省属高校与皖北及沿淮市、县合作办学的新模式,为加快皖北及沿淮地区发展培养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

21.减轻环境容量对发展的制约。加强皖北地区生态市、县建设,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建成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减少COD、氨氮等污染物排放。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关闭污染严重的小企业和生产线,大力推进清洁生产。

22.做好皖北地区老工业城市养老保险统筹工作。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在蚌埠、淮南等城市实行市级统筹的基础上,加快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加大财政投入,支持皖北地区老工业城市养老保险工作。

23.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落实“两补一免”政策,加大财政对义务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抓好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进一步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支持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大力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皖北地区及沿淮地区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争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

24.加强正面宣传。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皖北及沿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和创业氛围。

九、加强组织领导

25.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将原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协调小组更名为省加快皖北及沿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小组,调整、充实人员,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协调机制。

26.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对已经明确支持的政策、项目和资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尽快予以落实,不得推诿扯皮。省加快皖北及沿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小组每年底要向省委、省政府书面报告皖北及沿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问题和建议,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27.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省、市共同努力,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衔接,争取将“两淮一蚌”符合条件的城市纳入中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型城市转型范围。积极争取国家在增值税转型、厂办大集体改革和社会保障、发展接续产业等方面,比照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资源型城市予以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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