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2006]18号
- 【发布日期】2006-08-02
- 【生效日期】2006-08-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十一五”闽台产业对接专项规划(2006-2010年)
福建省“十一五”闽台产业对接专项规划(2006-2010年)
(闽政[2006]1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福建省“十一五”闽台产业对接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八月二日
福建省“十一五”闽台产业对接专项规划(2006-2010年)
进入新世纪,福建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战略。中央“十一五”规划建议、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和《政府工作报告》都明确提出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编制《福建省“十一五”闽台产业对接专项规划》,在于把握国家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和两岸关系出现积极变化的机遇,进一步发挥闽台合作优势,以加强信息、机械、化工产业合作为重点,加快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全面提升福建产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
本规划以《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主要阐述规划期内闽台产业对接的目标任务和重点,落实闽台产业对接相关政策措施。规划的范围界定为闽台工业、服务业领域的产业对接。规划基期为2005年,规划期为2006-2010年。涉及闽台农业、旅游业的合作规划另行编制。
一、闽台产业对接成就和合作的有利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期间,福建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充分发挥对台优势,灵活运用国家赋予的特殊政策,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率先在沿海口岸设立台轮停泊点和台胞接待站,率先开展对台小额贸易,率先设立台商投资区和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有力推进闽台经贸合作与产业对接不断向前发展,闽台产业对接取得新成就。
截至2005年底,在闽台资企业累计达8463家,合同利用台资169?5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109?3亿美元,分别占全省利用外资的22?4%、17?1%和18?6%。台湾百大企业已有37家在闽落户,投资千万美元以上项目达600多家,其中5000万美元以上59家,超亿元以上15家。产业对接的主要领域是食品、饮料加工制造业占总投资11?43%,纺织、服饰、鞋帽及皮革等制品业占14?73%,石油化学及其制品业占8?41%,机械设备制造业占7?63%,电子信息设备制造业占9?9%。与此同时,闽台产业合作加快向现代服务业拓展,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闽台产业合作不仅在规模、领域上不断扩大,而且合作的内容已从初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机械制造、精密仪器、电力电子等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发展,带动了台湾上下游关联企业来闽投资,初步形成了相对集中的产业聚集与规模效应。此外,由于连续几年在福建举办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海峡两岸(福建漳州)花卉博览会暨农业合作洽谈会、海峡两岸机械电子商品交易会、海峡两岸纺织服装博览会、中国(晋江)国际鞋业博览会等重大经贸交流盛会,进一步促进了闽台产业对接朝专业化、高档次、高科技方向发展。以台引台、台侨结合、台外结合,得到了充分发挥。台商投资企业通过不断增资扩股,形成的龙头企业,带动了相关配套产业延伸,促进了福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了福建产业的档次,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
闽台产业对接取得的成就,为“十一五”期间乃至更长时期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一是随着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全面推进和两岸关系的积极变化,闽台产业对接将迎来新的、全面发展的前景;二是福建正处在轻型产业结构优化和重化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过程中,电子信息、石油化工、机械装备已成为拉动工业发展的三大主导产业。闽台产业既有垂直分工的基础,也有相互合作分工的条件,加强两地产业合作具有广阔的空间;三是福建毗邻台湾,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将进一步凸显福建在两岸经贸合作中的区位优势,有助于促进福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也为台湾产业转型升级带来有利机遇;四是福建在资源上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劳动力资源与土地资源相对丰富,产业成本较低,随着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日益完善,拓展腹地和辐射国内市场的能力逐步增强,对台湾企业将具有更大的吸引力。
二、闽台产业对接的指导思想、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以发展求合作,以合作促发展,充分发挥闽台“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的“五缘”优势,努力拓展“求紧密经贸联系、求两岸直接‘三通’、求旅游双向对接、求农业全面合作、求文化深入交流、求载体平台建设”的“六求”作为,坚持“同等优先、适当放宽”原则,进一步落实台商投资优惠政策,努力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积极推进闽台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对接,加快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开创闽台经贸合作新局面。
经过“十一五”的努力,到2010年,实现闽台产业对接规模进一步扩大,领域进一步拓宽,对接层次进一步提升,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实际利用台资占全省实际利用台资比重明显提高;闽台产业对接机制进一步完善,初步把海峡西岸建设成为充满活力的台商聚集地和投资环境优良的两岸产业合作重要基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项目带动。以项目为载体,围绕产业对接的方向和重点,策划生成一批产业对接项目。做深做细对接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对接项目的跟踪服务,切实提高对接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项目开工率,提高产业对接效益。
2.坚持市场导向。强化市场在促进闽台产业对接中的基础性作用,实施政府与中介机构引导、企业自主选择的对接模式,充分调动和发挥闽台企业的市场主体能动作用,建立闽台企业之间紧密联系、直接合作的平台和长效机制。
3.坚持突出重点。高度重视推进闽台重点骨干企业、龙头企业的相互对接,鼓励技术创新、延伸产业链、提高协作配套能力的产业对接,推进福建主导产业、传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与台湾相关产业的对接。
4.坚持可持续发展。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要求,积极推进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鼓励承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产业升级的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及研发中心。
三、闽台产业对接的主要行业和方向重点
(一)信息产业对接
福建信息产业已发展成为全省产业门类中规模最大、带动面最广的主导产业。目前福厦沿海已初步形成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成为国家首批认定的9个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之一。在产业布局上基本形成了福厦计算机及其外设产品、厦门移动通信、福厦数字视听产品和以福州、厦门软件园为龙头,以开发应用软件产品为主的产业格局。台湾是世界第三大信息技术产品生产地,在计算机及外设、集成电路、光电子等领域具有较大的优势。
闽台信息产业对接以福州(马尾)显示器件、福清显示器、厦门半导体照明、漳州智能小家电、泉州微波通信、莆田液晶显示产品等五个国家级产业园和海峡IC产业、长乐光电子、将乐石英谐振器、福州软件园、厦门软件园等一批新兴信息产业园区为基地,以初具规模的计算机及网络产品、数字视听产品、移动通信产品产业链和新兴的汽车电子、集成电路(IC)、光电子、软件等产业为重点,实现福建信息产业从大省到强省的跨越。对接方向和重点是:
1.计算机及网络产品。积极推进适应下一代互联网(NGI)发展要求的微型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及计算机硬件配套产品、计算机外设及高性能网络等产品的对接,形成集研发、生产为一体,产业配套相对完整的计算机及网络产品产业链,使福建成为全国计算机及网络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对接重点是台式计算机、服务器、便携式计算机、掌上电脑与各种数字助理(PDA)产品及下一代网络计算机、网络存储系统;新型高分辨率平板显示器、新一代打印机、扫描仪及打印扫描复印一体机、高分辨率新一代投影仪产品、模块化大功率不间断电源(UPS)设备和各类智能终端;新一代业务路由器、高速宽带调制解调器以及网卡、网络适配器;磁盘、光盘驱动器、电源、主机板及各种显示板卡。
2.数字视听产业。加快建立完善的技术中心和创新机制,形成集研发、生产为一体,产业配套较为完整的新一代数字视听产品产业链。对接重点放在标准清晰度和高清晰度数字电视机、网络电视(IPTV)及电视机顶盒,高密度(EVD)和高清晰度(HVD)激光数字视盘机以及各种DVD-TV一体机,汽车音响产品、高保真数字音响设备及其家庭影院系统,高分辨率数码相机(DC)、数字摄像机(DV)和光盘录像机(VDR)等产品,LCD、PDP显示屏及其显示模块、高密度激光读写头、精密光学系统、光盘盘片等关键零配件生产领域。
3.移动通信产业。积极与台湾开展第三代移动通信手机及系统设备、关键配套件,射频多芯片二次集成电路极微组装工艺开发和产业化合作。对接重点是移动通信基站和直放站设备、手机液晶显示屏、摄像模组、电池模块、振动器、柔性印刷板等关键配件及元器件;微波射频、功放、接收等模块及微波发送、接收系统设备、无线列车调度及各种集群通信系统;宽带固定无线接入系统及其设备、接入终端射频和基带部件、可视电话和会议电视系统、卫星通信与导航定位系统设备等。
4.汽车电子产业。加强与台湾汽车卫星导航系统(GPS)、车用液晶电视、车用防盗装置、安全气囊传感器等产品的研发和市场营销合作,将福建培育成全国汽车电子产业基地。
5.集成电路(IC)产业。台湾IC产业在存储电路(DRAM)、嵌入式CPU、晶圆代工等领域拥有规模优势,包括IC设计、制造、封装三大领域。闽台IC产业对接,近期重点推动与台湾IC设计业、封装业对接,逐步再发展IC制造业的对接,其中IC设计将成为闽台IC产业对接的重点。
6.光电子产业。以显示器产品为重点,加强与台湾整体光电产业,包括LED、光存储、光输入、光输出、光通讯、光电组件和光电应用产品等的全面合作,扩大和延长光电产业链,使福建成为全国乃至东南亚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光电产业基地。
7.软件及信息服务业。闽台软件对接以应用软件为主,自主版权与集成创新相结合,依托福州、厦门软件园,形成具有闽台特色的软件研发基地和出口基地。对接重点是电子政务与商务应用软件、行业支撑应用系统、企业信息化管理软件、动漫及游戏软件、嵌入式软件、信息安全软件、业务流程外包(BPO)和IT开发外包(ITO)等信息服务。利用闽台语言相通等优势,承接台湾“语音服务”、“计算机托管”等信息服务项目。
(二)机械产业对接
闽台机械产业对接以福州青口汽车及零部件、厦门汽车城、厦门工程机械、福安电机电器等生产基地,以及拟在福建沿海建立的台湾机械产业园为载体,推进汽车、船舶、飞机维修、工程机械、电机设备、环保设备、产业机械和基础机械的合作,构建具有竞争力的特色装备制造业。对接方向和重点是:
1.汽车与零部件业。积极鼓励台资在福州、泉州、厦门等地建设汽车零部件加工基地,充分利用福州、厦门等地汽车产业基础,支持汽车零部件出口企业组建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积极培育汽车及零部件的加工贸易项目;鼓励台湾汽车变速器、汽车电子产品、自动变速箱、水箱、ABS等重要汽车零部件企业投资,促进主机产能和汽车工业协调发展,延长汽车零部件加工贸易链;加强闽台汽车研发合作,提升合作规模和层次。
2.电工电器产业。重点支持输变电设备、电机电器、电工器材制造业的发展,促进电气设备制造业的发展壮大。电线电缆业,以南平、福州市为主,重点鼓励台湾线缆企业在福建发展中高压电缆、特种电缆、特种绝缘材料、汽车用配电线电缆等产品。电机业,重点培育壮大福安电机产业,鼓励与台湾电机高端产品及精密加工技术开展合作,促进福安电机产业升级。
3.船舶工业。积极鼓励台湾造船企业投资或重组改造福建造船企业。加快发展船舶配件、零部件、船用材料及相关服务业。鼓励发展铝合金材质的高级客船、渡轮船、新材料与新工艺的游艇业。发展船用器材业,包括主机、发电机、自动控制系统、舱口盖制造、船舶涂装以及船舶机械设备制造业等产品。积极发展与煤炭、铁矿运输及油轮、集装箱运输船相关的新型船舶产品。通过船舶工业对接带动机械制造产业链的延伸,提高船舶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和科技含量,高起点发展船舶修造业,把福建建成东南沿海船舶修造中心、集装箱船舶和中高档游艇生产基地。
4.产业机械。加强与台湾金属模具、中高档数控机床、塑料橡胶机械、纺织机械、木工机械、农业机械、电动工具等产业合作,推进闽台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对接。以福州、厦门、泉州、漳州现有机械装备制造业为基础,鼓励台湾装备业投资。厦门市重点鼓励台湾精密仪器工业、工程机械、道路施工机械、路面维护机械、伸缩臂装卸机械、集装箱装卸设备、仓储设备和自动化运输设备投资;漳州市重点鼓励台湾机械配套项目投资,壮大港口机械生产规模,促进上下游配件企业发展;泉州市重点鼓励台湾石材机械、瓷砖机械、制鞋机械、纺织机械、漂染设备、食品机械产业投资;福州市重点鼓励台湾产业机械投资,发展精密机械、工具机械、纺织机械、塑料橡胶机械、电子产业机械、模具业以及机械零部件等。
(三)石化产业对接
福建石化工业已初步形成石油加工、化学原料、肥料制造、合成材料、专用化学品、橡胶制造等行业品种初步配套、具有一定规模和基础的工业体系,并初步形成了湄洲湾和厦门海沧两大石化基地。台湾石化产业形成了乙烯为主的石化原料,部分合成树脂与塑胶制品和专用化学品等上中下游配套齐全的石化工业体系。
闽台石化产业对接,围绕建立上中下游产业一体化的配套协作体系,重点对接三大合成材料及其后加工产品,加快建设湄洲湾石化基地和厦门海沧石化基地,积极推进福州江阴、莆田东吴、漳州龙海等区域承接石化中下游产品。对接方向和重点是:
1.湄洲湾石化基地。鼓励台湾石化中下游企业发展以乙烯为原料的苯乙烯、乙二醇系列,以丙烯为原料的苯酚丙酮、丁辛醇、环氧丙烷以及碳四、芳烃等产业链,同时鼓励投资建设以生产乙烯、丙烯为主的重油催化热裂解装置,提高福建乙烯、丙烯的原料供给能力。
2.海沧石化工业基地。以现有骨干企业为依托,加快向对二甲苯(PX)等上游原料延伸,扩展芳烃产业链,形成以化纤、塑料加工、精细化工、橡胶加工为特色的石化产业基地。
3.石化下游塑料工业。以制鞋、建筑、汽车、电子电器、邮电通讯、医用、农林渔业等领域配套的塑料材料及制品为对接重点,在福厦公路两侧形成塑胶工业产业带。福州主要发展与汽车、电子、电器产品塑料制件配套的工程塑料、改性塑料,以及适应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大型运输用塑料制品和塑料包装材料;厦门主要发展与戴尔、厦华等大型电子、电器、信息产品生产企业配套的塑料产品和各种塑料包装材料;泉州主要发展各种与鞋帽服装、塑料玩具、树脂工艺品等产业配套的产品;漳州主要发展与小家电产品配套的各种塑料配件;莆田优先发展与制鞋、轮胎产业配套的炭黑、溶聚丁苯橡胶等。
4.精细和特色化工。对接重点是塑料加工助剂、涂料、农药、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造纸化学品、生物化工、胶粘剂八大类产品,以及催化剂、有机硅等特色产品。
5.橡胶制品制造业。重点是加强闽台合成橡胶生产的合作,提高福建橡胶原料自给率。
(四)纺织制鞋产业对接
闽台纺织产业对接以人造纤维、纺织机械、印染业、产业用纺织品以及先进技术、管理模式等为主,制鞋产业对接以制鞋机械和制鞋材料对接为主。对接方向和重点是:
1.人造纤维行业。重点对接台湾高效低能耗和大容量聚合生产技术、涤纶熔体直纺技术,实现与台湾从原料到抽丝到纺织后加工的垂直整合加工体系以及多功能复合纤维、高仿真纤维、功能化纤维等差别化纤维工艺技术对接。鼓励台资投向PTA(精对苯二甲酸)、PX(对二甲苯)、EG(乙二醇)、PP(聚丙烯)等合纤原料项目。
2.棉纺织行业。重点对接台湾的集聚环锭纺纱、中高支转杯、喷气及涡流纺纱、无梭织造自动化和数字化技术及设备;喷水、喷气、剑杆等无梭织机和气流纺、紧密纺、自动络筒等设备;采用多种纤维混纺、包芯、包缠的特性纱线及交织、并织的特性面料;色织面料、牛仔面料、针织专用纱和工业特殊用纱。重点提高面料的档次和高织精梳纱、无接头纱的比重。
3.印染业。积极引进台湾的印染少水或无水加工技术、生物酶处理技术、无制版印花技术、低温等离子处理技术、天然纤维防皱整理技术、有机硅整理技术、防水拒油整理技术、抗菌整理技术、发泡涂层后整理技术、适应不同纤维和织物的微悬浮体染色整理技术、废水治理技术等,对接台湾的高效优质、低能耗、低浴比、污染小及适应少批量、多品种的印染整理装备,提高福建印染技术装备水平。
4.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加强与台湾水刺、纺粘、熔喷及浆粕气流成网等非织造布技术的合作,对接超细化、高密度化、高无纺效果革基布;建筑用膜结构纺织材料;纳米非织造布复合材料;新型医用纺织材料;防寒防冻、遮阳防旱、防草膜、保温保湿等农用非织造布及化纤网材料,拓展产业用纺织品应用领域。
5.制鞋业。加强与台湾鞋材、化工原料、鞋机模具、款式设计的合作,对接新一代聚氨酯等鞋底材料;无污染水性聚氨酯胶粘剂;超纤革、透气革、漆光革、珠光革、镭射革等新型鞋面革;全粒面皮料超薄面料和高密度PU及尼龙网眼布复合面料;充气减震气囊透明鞋前腔等技术;生产效率、人机关系、配置应变能力水平较高的制鞋成套设备及各类高效的打钉装跟机、鞋头后踵平整机、靴面定型机等,逐步推进福建鞋业技术与世界的接轨。
(五)食品产业对接
闽台食品产业要加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保健食品、冷冻食品、农副产品深加工等领域的合作。对接方向和重点是:
1.果蔬笋加工业。积极引进台湾的保鲜技术、膜分离技术、超临界萃取技术、辐射技术、纳米技术等食品制造高新技术,加强与台湾在亚热带果蔬笋加工企业的合作,发展天然、营养饮料新品种;具有特殊营养功能的高能食品、营养强化食品、保健食品;食用纤维、植物蛋白质、植物色素、食品添加剂等深加工产品;地方特色的风味食品;速冻、微波、休闲食品和方便、即食食品,提高福建的有机、绿色、无公害果蔬笋食品比重,优化果蔬笋食品的品种、品质和包装。
2.水产品加工业。引进台湾先进水产品加工技术与设备,鼓励台资发展水产品加工,提高烤鳗、冷冻制品、调理食品、罐头制品、饲料等传统大宗水产制品的加工水平和加工能力,积极开发海洋生物制品、水产休闲食品、水产保健食品等水产精深加工制品,提高水产品加工的附加值和综合利用率。
3.制茶业。加强与台湾在优质茶、无公害茶、有机茶基地建设及茶叶加工和营销上的合作,引导台湾茶叶企业建立集茶叶种植、加工、营销、科研为一体的集团公司和集茶业贸易、信息、茶文化、旅游为一体的茶业专业市场,开发功能化、方便化的新型茶制品,提升福建茶叶的产业化水平和种植、加工、包装水平,推动福建茶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产业转变,进一步开拓茶叶国内外市场。
4.畜产品加工业。引进台湾技术设备,鼓励发展畜禽集中屠宰加工,开发肉类冷冻系列产品、小包装食品,发展羽绒、畜禽内脏、皮革综合加工等,把福建建成台湾畜产品的加工基地和供应基地。
(六)冶金产业对接
福建冶金工业已初步形成从矿山开采、焦化、冶炼、压延加工及辅助原材料等相对齐全的生产体系,拥有如三钢、南铝、厦钨、紫金等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有一定知名度的冶金骨干企业。钢材品种也从较为单一的棒线材向冷薄板、镀层板、中厚板、不锈钢等高附加值产品方向发展。台湾冶金工业已形成比较完整的炼钢、轧钢及后加工产业链,生产品种较齐全。普钢主要有热、冷钢卷板、型钢和钢管,特钢主要有工具钢、结构钢和不锈钢等产品。
闽台冶金产业合作要积极吸引台湾科技含量高、低污染、高端钢铁产品企业投资,重点发展冷轧薄板、镀锌板、涂镀层板、不锈钢薄板、冷轧硅钢片等产品,促进福建沿海临港钢铁工业的发展,同时鼓励台资发展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对接方向和重点是:
1.钢铁工业。鼓励台资依托福建港口优势,积极发展熔融还原炼钢技术和冷轧薄板、涂镀层板、冷轧不锈钢薄板、冷轧硅钢片等高附加值产品,提高短缺钢材供应能力。
2.有色金属工业。鼓励台资发展高精度铝板带、铜带、铝箔、大型工业型材等品种,采用先进冶炼技术改造提升现有铅锌冶炼企业。
(七)建材产业对接
福建可充分依托丰富的建材资源、良好的建材产业发展基础,积极推进建材企业特别是骨干企业与台湾建材产业的对接,提升福建建材产业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对接方向和重点是:
1.水泥产业。鼓励台商兼并重组福建现有立窑水泥生产企业,在石灰石资源条件具备的地方建设新型干法回转窑,在沿海建设若干大型水泥粉磨企业,推进一批大型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建设,促进福建水泥产业结构升级。
2.陶瓷产业。引进台湾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开发功能性陶瓷新产品。鼓励台资发展多功能、配套化的环保、抗污、抗菌的建筑陶瓷产品。积极发展新型建材及墙体材料,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建材新产品。
3.石材产业。加快引进台湾石材加工技术,提高加工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配套能力。鼓励台资开发石材新品种、新产品、新工艺,发展深加工高附加值的石雕制品、异型材、仿古仿欧式建筑的石制品、墓石制品和大理石花岗石大板及薄板,鼓励发展与石材工业相配套的石材机械设备、金刚石锯片、磨具磨料、钢砂、锯条等。
(八)新兴产业对接
目前,福建环保产业主要有水污染和空气污染治理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置与回收利用设备、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污染治理专用药及核材料、环境监测仪器等主要环保产品,生物医药产业的化学药品、中成药是主导产品,医疗器械、生物制药是正在崛起的新兴产业。台湾在纳米材料技术、环保设备技术、生物技术等新兴产业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在科技园区和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和管理运作上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福建的环保设备和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具有一定的基础。
积极推进闽台在高技术人才、重大技术研发和具有比较优势的新兴产业方面的对接,促进福建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对接方向和重点是:
1.新材料技术产业。一是纳米技术在石化产业的应用。鼓励引进台湾纳米技术,生产纳米石化产品,提高产品的附加价值。二是纳米技术在电子信息产业的应用。重视引进台湾的纳米电子技术,形成新兴纳米电子高新产业。三是积极推进闽台从单一纳米技术向集成纳米技术转移,由单一的生产技术向系列产品的生产技术转移,从简单的纳米复合技术向复杂异质纳米结构组合技术转移等方面寻求合作。
2.环保产业。加强闽台在治污防污有效技术的研究、环境质量的标准设定、加强低碳或无碳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开发新能源,城市垃圾管理、生态保护区管理等方面的合作。同时,积极开展石油化学工业、钢铁业与水泥业三大污染源的环保技术与公害处理方面的合作。
3.生物技术与医药产业。台湾生物科技在投资机制、代理加工生产和国际营销等方面具有相对优势,加强闽台中草药、特殊疾病、农药生物技术、基因工程等领域的合作。采取合作研发、技术移转、策略联盟、吸引资金等方式,提升福建生物、医药产业竞争力。
4.科技园区和科技研发平台。闽台科技园区对接要重点推进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厦门火炬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与台湾新竹科学工业园区、台南科技工业园区的合作,注重与台湾大学育成中心、工业研究机构、创新型企业的合作,使两地科技园区形成更紧密的优势互补、资讯共享的合作新格局。积极创造条件,与台湾企业和有关机构合作创立科技研发平台、高新技术创业平台、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平台,办好台湾学者创业园。鼓励在台资或合资企业建立研发中心。
(九)物流业对接
近年来福建物流业加快发展,新兴的本土物流企业初具规模,物流交通基础设施日益完善,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以及仓储设施等物流基础设施均有一定发展。台湾的物流基础设施、应用技术体系和专业人才培养与认证体系比较完善,在物流服务、经营管理、物流配送、物流应用技术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
闽台物流业合作围绕海峡两岸农产品交易平台和对台专业物流中心建设,着力引进台湾物流企业来闽投资设点,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物流应用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做大做强福建物流企业,推行辐射中西部省份和周边地区的物流通关模式,加快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进程,为闽台经贸往来提供更优质的物流服务。对接方向和重点是:
1.现代物流企业。重点加强对台湾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招商,引进台湾现代专业物流企业,提升福建物流业发展水平。发挥福州、厦门、泉州对台直航的基础和优势,鼓励台湾航空企业、空港服务业等相关物流企业到福建港口、机场投资。充分发挥福州保税区、厦门象屿保税区区港联动、福州保税物流中心和福州、厦门、泉州出口加工区等政策优势,积极引进台湾物流、航运和运输服务等企业入区。发挥闽台两地民间物流组织的作用,搭建两地物流企业的沟通桥梁,为两地物流企业建立联盟关系和引进台资物流企业做好铺垫。
2.农产品交易平台。为适应扩大两岸农产品交易的需要,把福建沿海城市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成为海峡两岸农产品交易中心和集散中心,完善电子商务、仓储加工、物流配送、检疫检测、综合服务等集多功能体系为一体的经营体系。加快闽台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和招商进度。加快台轮停靠点等设施建设,使福建成为台湾农产品的重要中转口岸,建立台湾农产品在闽销售、集散、中转的便捷通道。落实相关优惠措施,开放台湾农产品在闽运输的“绿色通道”,降低其在大陆销售的运输成本。
3.专业物流中心。在福州、厦门、泉州等沿海城市规划建设海峡两岸农产品物流中心,加快泉州闽台五金机电物流中心、漳州国际粮食物流园区建设,发展厦门对外图书交流中心与台湾合作的大陆简体图书物流中心,鼓励闽台产业界合作投资专业物流中心,为进一步拓展闽台经贸往来提供更好的服务。
(十)金融业对接
近年来福建金融业发展迅速,金融企业对台业务也取得突破,兴业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的对台金融业务较快增长。台湾金融业在业态结构、金融产品数量、金融专业人才、经营管理经验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
随着闽台经贸合作的不断拓展,金融需求将持续扩大,闽台金融交流将日益紧密,闽台金融合作潜力很大。“十一五”期间,福建将着眼于提高金融业发展水平和服务闽台经贸合作需要,鼓励台湾金融机构前来投资设点,在银行、保险、证券、创业投资、货币流通等领域加快推进闽台金融对接,借鉴台湾金融业的先进经营管理经验和金融工具创新能力,提高福建金融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为闽台经贸合作和人员往来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对接方向和重点是:
1.银行业。争取台湾银行业直接来闽设立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鼓励台湾银行业通过福建省银行业协会、在闽台商协会等加强行业沟通,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银行在闽设立代表处。鼓励台湾银行、企业、财团参股福建商业银行、财务公司。鼓励闽台银行业加强业务往来。鼓励两地银行间建立代理行关系,拓展代理业务。鼓励银行创新金融工具,服务台商需求,扩大两地银行间直接通汇渠道与规模。
2.保险业。鼓励台湾保险公司以合资或参股的形式来闽设立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鼓励成立合资保险公司,鼓励闽台保险公司拓展业务往来,加强再保险合作。积极为设点营业的台湾保险公司提供发展平台。鼓励台湾保险中介机构来闽设立机构,开展业务。吸引台湾保险业人士来闽从业。
3.证券业。鼓励台资证券公司来闽设立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引进台湾品牌证券咨询公司来闽设立合资企业,开展证券咨询业务。
4.创业投资业。台湾风险投资基金十分活跃,要积极鼓励台湾投资基金来闽开展创业投资业务,以福建近20个孵化中心为重点区域,吸引台资创投公司投资,为推进闽台产业对接、发展两岸高科技产业提供服务。鼓励台湾投资基金与福建合作创办风险投资基金。
5.货币流通领域。争取扩大新台币兑换网点,允许各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新台币兑入业务及兑出业务。争取在闽设立两岸货币清算中心。加强福建金融学会与台湾同业协会的沟通和交流,拓展闽台金融交往与合作关系。
四、推进闽台产业对接的对策措施
(一)先行先试,政策优惠
进一步落实相关对台经贸优惠政策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先试先行探索性的产业合作方式,待成熟完善后逐步推行。在台商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的基础上,积极推广股权转让、收购兼并、合资基金、证券投资、产权置换等多种利用台资的方式。制定优先处理涉台经贸事务的办法,对台商投资项目优先核准备案、优先供地、优先融资,海关、检验检疫、工商等部门优先验放及办理证照,优先保证台资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运输等生产条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适当放宽台资企业的投资领域、方式、股比构成及台商投资服务性产业、中介服务机构等方面的准入条件。
(二)发挥优势,构筑平台
着眼于闽台两地产业的良性互动,努力打造闽台产业合作的重要平台。一是构筑对台产业合作的园区载体。积极引导各类产业对接项目向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台商投资区、高新技术园区(含软件园)、台湾学者创业园等各类园区聚集。扶持发展一批拥有龙头企业带动的台商投资石化工业园、机械工业园等重点示范园区。争取调整和扩大台商投资区范围,待条件成熟时,创办闽台自由贸易试验区。二是充分发挥地缘优势,构筑通关平台。在现有“两门”、“两马”直航以及小额贸易通道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通关服务,降低物流成本,扩大台商在闽投资的运输成本优势。加快厦门港建设步伐,打造海峡西岸国际航运枢纽港。三是构筑招商引资平台。继续办好已形成品牌的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等活动,突出两岸经贸合作特色,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产业对接洽谈活动,提升产业对接项目履约率、到位率、开工率和投资回报率。
(三)立足企业,实现对接
及时了解和交流闽台企业尤其是百强企业的投资合作意向,做深、做细、做实有投资合作意向的企业和项目的前期工作,增强闽台产业对接与项目招商的针对性,尤其要加强与台湾大企业的合作,争取逐个落实推进。鼓励现有企业与台湾关联企业间的合作,拓展对接空间,提升发展层次。加强产业规划引导,改善台商投资的产业配套环境,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围绕台资企业上中下游产品,引导各类中小企业配套协作。鼓励台资企业与大陆高校、科研院所开展项目成果对接。积极引进台湾研发机构,紧密跟踪世界技术前沿,提高产业研发水平。
(四)完善服务,优化环境
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能力、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优化台商投资软环境。积极发挥台商投诉协调中心的职能作用,强化行政法制监督,及时、依法、公正地受理台商投诉,切实保障台商合法权益。支持台资企业申报名牌产品、驰名商标。抓紧构建闽台产业对接信息网络体系,为吸引台资、网上招商提供便捷服务。进一步改进台商出入境管理办法,简化台胞落地办证、签注手续,方便台商往来。充分发挥各类商会、行业协会以及台商协会等中介机构的协调推动作用。加强与台湾同业公会、商会等中介机构的交流联系。鼓励台湾中介机构来闽落户,规范中介组织的经营,严格中介收费标准,形成公平竞争的中介市场。
(五)加强领导,创新机制
加强对闽台产业对接工作的领导。在省政府领导下,建立由省直有关综合经济部门共同参与的职责明确、分工负责的闽台产业对接领导协调机制。紧紧围绕龙头企业、关联企业及延伸产业链的闽台产业项目,全方位、多层次推进产业对接项目的落实。抓紧建立并完善省、市、县分级负责的项目跟踪落实工作机制,为重大产业对接项目的报批、落地、投产提供全方位服务。各级各部门要从项目报批、生产要素供给、基础设施配套到项目实施,全过程落实项目问责制,共同为闽台产业对接创造良好、顺畅的工作机制。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