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农业部
- 【发布文号】农财发[2006]75号
- 【发布日期】2006-09-06
- 【生效日期】2006-09-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农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苹果套袋关键技术示范补贴项目指南
苹果套袋关键技术示范补贴项目指南
(农财发[2006]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属各有关单位: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将于2007年起全面实施,我部被列为2007年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编制预算试点单位。为保证“二上”预算时按经济分类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2007年农业财政项目支出安排工作,我部编制了2007年农业部财政项目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该指南和《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编报,各地主管部门要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并于2006年9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部。部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编制200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农办财[2006]51号)要求于2006年9月30日上报。
二、编制要求
2007年农业财政专项申报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的原则,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填写,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不得代编代报。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预计支出,认真测算核定并填写指南中的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三、报送要求
各地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统一将有关材料以财(计财)字号文件报送,上报的财(计财)字号文件按要求分别报送我部财务司(1份)和有关业务司局(所报份数按附件要求),其他相关材料按指南要求报送有关业务司局和单位。
二○○六年九月六日
苹果套袋关键技术示范补贴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2007年我部继续在环渤海湾和西北黄土高原两大优势产业带的部分县实施苹果套袋关键技术示范补贴项目。通过补贴,提高项目实施区果农使用优质果袋的积极性,推广普及中高档双层纸袋,淘汰单层纸袋和低档双层纸袋,从而扩大套袋技术在苹果优势区域内的推广规模与应用水平,改善我国苹果质量,提高果农种植效益,增强我国苹果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二、项目实施区域与面积
(一)实施区域:山东5个县(含青岛1个县),陕西5个县,山西2个县,辽宁2个县(含大连1个县),河北1个县,河南1个县。2006年已经实施项目的县、乡、村、户,2007年原则上不予改变。
(二)实施面积:山东3.7万亩(含青岛0.6万亩),陕西3.2万亩,山西1.7万亩,辽宁1.7万亩(含大连0.6万亩),河北0.9万亩,河南0.9万亩。
三、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方式
(一)补贴对象:项目实施区内从事苹果种植的农户。
(二)补贴标准:对果农使用的中档或高档双层纸袋,每个纸袋补贴0.025元,每亩补贴200元。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全部用于果袋补贴。
(三)补贴方式:有关省(市)农业(果业)行政主管部门参照《苹果纸袋质量标准技术指标》(见附件11-1),在全国范围内通过招标确定2-3家果袋生产厂家。项目实施区从中标果袋厂差价采购纸袋,果农只支付扣除补贴后的差价,由省(市)农业(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果袋厂结算补贴资金。具体补贴方式由省(市)农业(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四、有关要求
(一)请有关省(市)农业(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苹果套袋关键技术示范补贴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农财发[2005]3号),抓紧落实实施面积,开展招标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11-2,须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填制说明”)和项目区果袋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3),并做好公示、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请有关省(市)农业(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将实施方案、项目区果袋情况表(以村为单位进行加总)以财(计财)字文件报送我部种植业管理司(4份)、财务司(1份),同时将电子邮件报送至 zzyjzc@agri.gov.cn。联系方式: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李增裕、杜建斌,(010)64192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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