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6〕955号
  • 【发布日期】2006-09-06
  • 【生效日期】2006-09-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6〕955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筹备组上报的《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开业申请申报材料》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

三、公司住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9号。

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孙月生。

五、公司业务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见附件)。

请你筹备组凭此文和我会颁发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

二○○六年九月六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