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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715号
  • 【发布单位】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6-09-11
  • 【生效日期】2006-09-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农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715号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715号

允许从法国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禽类及其产品




鉴于法国已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关于无新城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国家的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从法国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禽类及其产品。进口的有关动物产品应是本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生产加工的。

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532、575、581号以及619号中针对法国禽类及其产品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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