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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省燃化集团公司省煤气集团公司的通报
  • 【发布单位】河南省
  • 【发布文号】豫政 〔2006〕65号
  • 【发布日期】2006-09-20
  • 【生效日期】2006-09-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省燃化集团公司省煤气集团公司的通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省燃化集团公司省煤气集团公司的通报

(豫政 〔2006〕6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煤气化工程是我省“十一五”期间的重点项目之一。煤气化二期工程自2004年9月开工建设以来,广大建设者发扬艰苦奋斗、只争朝夕的精神,科学管理,精心施工,于今年9月20日提前完工,达到了质量优、工期短、投资省的要求,为我省煤化工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省煤气化一期工程于2001年2月达产送气,目前日产煤气120万方,有效缓解了我省生产、生活用气紧张的局面。煤气化二期工程建成投产后,两期工程日产煤气300万方,成为亚洲最大的煤气生产工程,对于促进我省煤化工产业发展、加快实现中原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省政府决定对组织和参与二期工程建设的省燃化集团公司、省煤气集团公司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发扬团结协作、顽强拼搏的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打造我省煤化工支柱产业、促进中原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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