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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殷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发布单位】河南省
  • 【发布文号】豫政 〔2006〕55号
  • 【发布日期】2006-09-23
  • 【生效日期】2006-09-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殷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殷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豫政 〔2006〕55号)




2006年7月13日,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0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安阳殷墟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我国第33处世界遗产,也是我省第2处世界文化遗产。

此次殷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是全省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凝结着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心血。5年多来,在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参与申报工作的有关单位和同志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爱国热情,顽强拼搏,忘我工作,统筹规划,科学安排,争分夺秒,克服困难,圆满完成了殷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任务,涌现出一批业绩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给予安阳市人民政府、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安阳钢铁集团公司等4个单位记集体一等功奖励;给予中共安阳市委书记靳绥东、安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董永安、河南省文化厅厅长郭俊民、河南省文化厅原巡视员常俭传、安阳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王子亮、安阳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张笑东、安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明、河南省文物局副局长孙英民、安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阳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站站长唐际根等10名同志记一等功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创造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顾全大局、国家利益至上的政治意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吃苦耐劳、公而忘私的奉献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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