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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中国交响乐团邀请美籍小提琴家薛苏里到北京合作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6〕1854号
  • 【发布日期】2006-09-25
  • 【生效日期】2006-09-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中国交响乐团邀请美籍小提琴家薛苏里到北京合作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中国交响乐团邀请美籍小提琴家薛苏里到北京合作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1854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6]86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国交响乐团邀请美籍小提琴家薛苏里,于2006年12月11日至18日到北京与该团合作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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