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报
  • 【发布单位】河南省
  • 【发布文号】豫政办 〔2006〕85号
  • 【发布日期】2006-09-26
  • 【生效日期】2006-09-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报

(豫政办 〔2006〕8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提升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部际联席会议的安排部署,我省以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网络建设的36个优秀县(市)为试点,积极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在创建活动中,各地不断加强领导,制定措施,统筹安排,整体推进,有力推动了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

为巩固和扩大我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成果,推动全省创建活动的全面开展,省政府决定对创建活动中工作成绩突出的登封市、尉氏县、偃师市、孟津县、汝州市、林州市、卫辉市、孟州市、修武县、清丰县、鄢陵县、舞阳县、灵宝市、永城市、宁陵县、固始县、新县、西峡县、确山县、西平县等20个县(市)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再接再厉,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为创建平安河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