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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发布单位】贵州省
  • 【发布文号】黔府办发〔2007〕107号
  • 【发布日期】2007-09-28
  • 【生效日期】2007-09-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贵州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7〕107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林树森(省长)
副组长:王富玉(省委副书记)
禄智明(副省长)
成 员:刘福成(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远坤(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杨 志(省财政厅总经济师)
孙保华(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李在文(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周登涛(省水利厅副厅长)
熊文中(省农业厅副厅长)
金小麒(省林业厅厅长)
徐来富(省林业厅副厅长)
游明进(省审计厅副厅长)
李昌来(省农办副主任)
张和林(省粮食局副局长)
付 京(省西开办副主任)
樊 荣(农发行省分行行长)
杨明尚(农行省分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副省长禄智明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金小麒兼任办公室主任,徐来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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