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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农林动植物育种工程”课题申报指南和组织课题申报的通知
  • 【发布单位】农业部办公厅
  • 【发布文号】农办科[2006]54号
  • 【发布日期】2006-09-28
  • 【生效日期】2006-09-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农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农林动植物育种工程”课题申报指南和组织课题申报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农林动植物育种工程”课题申报指南和组织课题申报的通知

(农办科[2006]54号)




各有关单位: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农林动植物育种工程”已通过科技部组织的专家论证。根据科技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我部会同国家林业局、教育部组织编制了《“农林动植物育种工程”课题申报指南》。经研究,现将《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抓紧时间组织课题申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坚实的工作基础和较强的技术优势;

2.拥有承担本项目研究任务的学科带头人和相对稳定的技术队伍,学科与梯队结构合理。鼓励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担任课题负责人;

3.具有开展此项工作所必需的科研设施条件及运行管理经验。

二、主持人的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固定的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较高的学术水平、优秀的科研业绩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无不良科研行为,从事相关研究或技术开发五年以上。

2.用于所申请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在国内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个月。

3.年龄在55岁以下(含55岁),并提供身份证号。

三、文件编制

1.请各有关科研、教学单位认真阅读《申报指南》,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基础和优势条件组织力量编写申报材料;

2.每份申报书要针对课题的研究内容进行申报,鼓励跨部门、跨单位、多学科联合申请;一个课题中的一项研究内容,申报单位、申请人、参加人只能参与一次申报;

3.申报材料要符合课题申报书格式要求,由申请单位和主管部门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申报书要用A4纸、4号仿宋字体打印、双面印刷,统一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请勿用塑料封皮等其它装订方法。

四、申报时间

2006年10月18日16点前(以签收之日为准),申报单位将申报文件(一式10份)报送到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项目管理处,并同时发送申报文件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1.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计划处

联系人:陈彦宾 张文

电话:010-64193078 64193022

传真:010-64193022

2.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项目管理处

联系人:林友华 张新明

电话:010-64195085 64195092

传真:010-6508560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501室

邮政编码:100026

电子信箱:kjzxxmch@agri.gov.cn

附件:“农林动植物育种工程”课题申报指南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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