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农业部办公厅
- 【发布文号】农办科[2006]54号
- 【发布日期】2006-09-28
- 【生效日期】2006-09-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农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农林动植物育种工程”课题申报指南和组织课题申报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农林动植物育种工程”课题申报指南和组织课题申报的通知
(农办科[2006]54号)
各有关单位: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农林动植物育种工程”已通过科技部组织的专家论证。根据科技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我部会同国家林业局、教育部组织编制了《“农林动植物育种工程”课题申报指南》。经研究,现将《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抓紧时间组织课题申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坚实的工作基础和较强的技术优势;
2.拥有承担本项目研究任务的学科带头人和相对稳定的技术队伍,学科与梯队结构合理。鼓励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担任课题负责人;
3.具有开展此项工作所必需的科研设施条件及运行管理经验。
二、主持人的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固定的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较高的学术水平、优秀的科研业绩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无不良科研行为,从事相关研究或技术开发五年以上。
2.用于所申请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在国内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个月。
3.年龄在55岁以下(含55岁),并提供身份证号。
三、文件编制
1.请各有关科研、教学单位认真阅读《申报指南》,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基础和优势条件组织力量编写申报材料;
2.每份申报书要针对课题的研究内容进行申报,鼓励跨部门、跨单位、多学科联合申请;一个课题中的一项研究内容,申报单位、申请人、参加人只能参与一次申报;
3.申报材料要符合课题申报书格式要求,由申请单位和主管部门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申报书要用A4纸、4号仿宋字体打印、双面印刷,统一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请勿用塑料封皮等其它装订方法。
四、申报时间
2006年10月18日16点前(以签收之日为准),申报单位将申报文件(一式10份)报送到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项目管理处,并同时发送申报文件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1.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计划处
联系人:陈彦宾 张文
电话:010-64193078 64193022
传真:010-64193022
2.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项目管理处
联系人:林友华 张新明
电话:010-64195085 64195092
传真:010-6508560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501室
邮政编码:100026
电子信箱:kjzxxmch@agri.gov.cn
附件:“农林动植物育种工程”课题申报指南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