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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国际〔2006〕1118号
  • 【发布日期】2006-10-17
  • 【生效日期】2006-10-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6〕1118号)




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范围的申请》(中法人寿〔2006〕19号)收悉。经研究,批准你公司业务范围变更为在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

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请你公司据此到我会办理变更《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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