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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国际〔2006〕1215号
  • 【发布日期】2006-11-15
  • 【生效日期】2006-11-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6〕1215号)




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三星保北分发〔2006〕1号)收悉。经研究,批准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营业地址由北京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2505-2506单元变更为北京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2506-2507A单元。

请你公司尽快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此复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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