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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建设部关于转发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制定的13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配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的函
  • 【发布单位】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质安函[2006]145号
  • 【发布日期】2006-11-17
  • 【生效日期】2006-11-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建设部关于转发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制定的13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配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的函

建设部关于转发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制定的13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配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的函

(建质安函[2006]14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我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出台后,对各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在《导则》实施过程中,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导则》中规定的管理制度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制定了13项与《导则》相配套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现将该13项制度(可在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下载)转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附件: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制定的13项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配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部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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