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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增挂福建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文[2006]514号
  • 【发布日期】2006-11-25
  • 【生效日期】2006-11-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增挂福建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增挂福建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的通知

(闽政文[2006]514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经研究,决定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增挂“福建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港澳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组织协调研究起草我省涉及港澳事务的有关政策规定、管理规章。

二、在国务院港澳办授权内,负责承办全省因公赴港澳团组和人员的审批、审核,颁发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违规的事(案)件。

三、负责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官员、知名人士的来访报批和接待工作,协调我省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工作联系及业务往来,以及重要的民间交往活动,促进闽港、闽澳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四、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港澳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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