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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交通部关于表彰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推进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交通部
  • 【发布文号】交水发[2006]655号
  • 【发布日期】2006-11-26
  • 【生效日期】2006-11-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交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交通部关于表彰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推进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表彰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推进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交水发[2006]655号)




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自2004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按照我部和山东、江苏、浙江、河南、安徽、上海五省一市政府共同发布的《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行动方案》的部署,各有关单位积极行动、大力推进,工程总体进展顺利,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推荐,部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我部决定授予18家单位为“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推进工作先进单位”,52名个人为“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推进工作先进个人”(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与个人珍惜荣誉,继续努力,开拓进取,在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推进工作中继续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推进工作先进单位
2、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推进工作先进个人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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