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贵州省
- 【发布文号】黔府办发〔2006〕116号
- 【发布日期】2006-11-27
- 【生效日期】2006-11-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贵州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贵州境内传递工作组织委员会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贵州境内传递工作组织委员会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6〕116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贵州境内传递组织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贵州境内传递工作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现将组委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 刘鸿庥(副省长)
副主任: 王建富(省政府副秘书长)
蔡国祥(省体育局局长)
成 员: 李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
刘 晖(省民委副主任)
张宜华(省公安厅副厅长)
马 利(省国安厅副厅长)
伍祥华(省建设厅副厅长)
吴 强(省交通厅副厅长)
罗运琪(省文化厅机关党委书记)
姜 平(省环保局副局长)
鲁崇久(省体育局副局长)
杨 俊(省旅游局副局长)
汤筑强(省气象局副局长)
姚 远(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滕 红(团省委副书记)
揭晓东(省残联副理事长)
徐 恒(贵阳市副市长)
何 萍(遵义市副市长)
向红琼(六盘水市副市长)
张宜微(安顺市副市长)
陈 琦(黔南自治州副州长)
王先琼(黔东南自治州副州长)
童其芳(黔西南自治州副州长)
张光奇(毕节行署副专员)
龙 林(铜仁行署副专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体育局,蔡国祥兼任办公室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主要承担组委会的日常事务,拟定组委会工作方案,提出火炬传递路线方案,督查落实组委会会议议定事项,做好与北京奥组委的工作衔接,承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今后组委会人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组委会办公室提出,报组委会主任审定后,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火炬传递工作结束后,组委会及其办事机构即自行撤销。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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