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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辽宁省瓦房店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 【发布文号】环办函〔2006〕814号
  • 【发布日期】2006-12-05
  • 【生效日期】2006-12-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辽宁省瓦房店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辽宁省瓦房店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

(环办函〔2006〕814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根据你市申请、辽宁省环保局推荐,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程序,我局定于2006年12月7日-8日对你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请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协助我局开展考核验收工作。

联系人:国家环保总局 污控司 戴祥

电话:(010)66556241

附件:瓦房店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考核验收组人员名单

二○○六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
瓦房店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考核验收组人员名单

组 长:樊元生 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 司长

副组长:宫洪波 辽宁省环保局 局长助理

联络员:李 蕾 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城市处 处长

成 员:汪诚文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副主任 教授

李 丽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所 副研究员

毛剑英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综合室 高工

刘 洁 天津市环保局综合处处长 高工

戴 祥 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城市处 主任科员

胡 涛 辽宁省环保局污控处 处长

齐振宇 辽宁省环保局污控处 副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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