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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泰达汽车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中介〔2006〕1364号
  • 【发布日期】2006-12-12
  • 【生效日期】2006-12-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泰达汽车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泰达汽车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6〕1364号)




上海泰达汽车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海泰达汽车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请示》(泰达发〔2006〕004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增加为600万元。变更后,上海金得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10万元,出资比例为85%;刘静出资90万元,出资比例为15%。

二、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到中国保监会换发《保险公估机构法人许可证》。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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